若是衛隊同僚,那麼另一個人就絕不會是職業殺手,但是倒也符合是熟人,可說不通的地方便是殺人的方法。
同樣都是上過戰場計程車兵,若是起了內訌,那麼相互拼殺是最有可能的,就算不是這樣,另一個人想要暗算,那也不會用到毒藥。
雖然現在並不確定這個毒藥是不是此人致死的原因,但是就他那個身份是完全沒有必要的,況且也沒有渠道去買。
若是幼時玩伴,倒是能夠符合熟人以及身份不同這兩個條件,可是此種可能說不通的地方便是在死者這一方。
他既然是士兵,又奉著某個人的命令悄悄進入永逸郡,那就說明他拿到的是是一個不可以和任何人說的任務,如此他又怎會隨便向一個多年不見的玩伴隨意透露自己的住處?
所以,無論是哪一種,都有一處不符合邏輯。
最後,若兩人相識,但是並不是在來的途中碰見的,而是在永逸郡中。
那麼此人就很有可能住在附近,若是在剛進到這裡遇見,按照之前的分析,此人也不會將自己的住處輕易告知於他人。
那麼,最有可能的就是他在租完這間屋子後因為什麼原因出去了,在這附近碰見的熟人。
而且還是他正好從這個門出來之後就碰到了那個所謂的熟人,死者辯無可辯才只好承認了住在這裡。
可是,這種情況是一個非常偶然的事件,在這種偶發下,那麼兇手殺人的動機就是臨時形成的。
那麼邏輯不通的地方就又出來了,這個士兵大機率從沒到過永逸郡,那麼他幼時的玩伴來到永逸郡的可能性也很低。
而且若是臨時起意,那邊就只有這七天。
可根據水缸中的水來判斷,時間又可以縮短到一天半內。
到底是什麼矛盾能在毫無來由的前提下變得如此激烈?
況且,此人衣著雖然好一些,但跟富戶的穿著比不了。
圖財的話便有些勉強了。
那麼臨時起意,這種可能性就變得很低。
索性,就認為死者的幼年玩伴就是在死者進入行伍之後才來到這裡的,那麼另一個問題就出現了。
根據澄國的律法,男子在年滿十五歲後才能夠進入各地的衛隊,而且衛隊的人在徵兵時也不可以徵用十五歲以下的男子。
所以,若是幼年的玩伴,到現在也己經過了很久,到底有什麼仇恨能夠讓兇手記恨到如此地步?
以至於時時刻刻都抱著報仇的想法,在偶然相遇之後,選擇了立刻動手。
總而言之,這唯一符合所有條件的情況卻是一個微乎其微的偶發事件。
聽到李大廉如此分析,常庭也認為這各中的不合理導致他們根據現場的推測全部都有偏差。
“大人說的沒錯,若是兩人是熟人,那麼無論是哪種情況,大多都存在不通順的地方,唯一通的一種也是眾多偶發因素的相聚,”常庭也低眉沉思
突地,他抬起頭看向李大廉“大人,最後那一種若是再加上這個條件的話,便也有說不通的地方了!”常庭有些興奮
“哦?哪一個?”李大廉也有了興致
“身份文書。若此人是死者的老相識,那他完全沒有必要將他的身份文書拿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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