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恆被帶進濱灘分局時,天色已經大亮。
穿過略顯陳舊的走廊,他被徑直領進了一間狹小的審訊室。鐵門在身後哐當關上,隔絕了外界的光線。
房間裡只有一張固定在地上的金屬桌。兩把椅子,頭頂是慘白的日光燈,角落一個攝像頭亮著微弱的紅光。
他在靠裡的椅子上坐下。
只是,他被帶進來後,竟然就沒有任何動靜了,彷彿沒人管他了。
就這樣,三個小時就過去了。
就在他隔壁,一群人正透過一面落地鏡看著葉恆的一舉一動。
這是一面單向鏡,他們能看見葉恆,而葉恆「看不見」他們。
「劉叔,這都三個鐘頭了!」陳霄有些焦躁,「就讓他在那兒乾坐著?你找的人呢?趕緊進去啊!我要看他跪下來求饒的樣子!」
這其實是他們管用的招式,用來給對方施加心理壓力,但似乎這一招並沒什麼湊效。
劉局長對著對講機低聲說了幾句。
「王隊,帶幾個兄弟去審訊室吧,跟以往一樣!」
很快,走廊裡傳來沉穩的腳步聲。
審訊室的門再次被推開。
進來的是個三十歲左右的男人,寸頭,臉頰有道不明顯的疤,眼神銳利裡帶著股混不吝的痞氣。
他穿著便裝,但腰板挺直,步伐帶著受過訓練的味道。
他身後跟著三個同樣便裝。體格精壯的年輕男人,一進門就默契地散開,隱隱堵住了門口和葉恆可能移動的方位。
最後進來的人反手關上了門,角落裡攝像頭的紅光悄無聲息地熄滅了。
寸頭男人走到葉恆對面的椅子前,雙手撐在桌面上,俯身盯著葉恆,目光像刀子一樣刮過他的臉。
「葉恆是吧?我是分局刑警隊的王隊長。三個小時了,想清楚沒有?」
葉恆抬起眼,目光平靜地迎上去:「想清楚什麼?」
「嘿,還裝傻?」王隊長嗤笑一聲,從腋下夾著的資料夾裡抽出一份檔案,啪地甩在桌面上,推到葉恆面前。
「看看,簽了它,大家都省事。」
葉恆目光掃過檔案標題——「犯罪嫌疑人認罪陳述書」。下面羅列著幾條罪名:非法限制人身自由(林若妃)。故意傷害(陳霄保鏢)。暴力抗法。妨礙公務……措辭嚴厲,證據鏈完整,甚至連時間地點都標註得一清二楚。
搖頭道:「沒做過的事,我為什麼要籤?」
「沒做過?」王隊長直起身,抱著胳膊。
「酒店監控顯示林若妃跟你進了房間,一整夜沒出來。陳少保鏢的手臂斷了,是你動的手吧?我們劉局親自上門請你配合調查,你拒不配合,還打傷了執法人員——人證物證俱在,你抵賴得了嗎?」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