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都化了,黏在手上,黏糊糊的。
那天晚上母親一邊給我洗手一邊罵我傻,說糖不吃會化。
可我不知道,那是京耀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主動給我東西。
後來那顆糖化得黏在皮膚上,搓都搓不掉,母親用熱水泡了很久才洗乾淨。
現在想想,這大概就是我和京耀關係的隱喻。
他隨手給的,我拼命攥著。
最後什麼都留不住,只剩下一手的黏膩。
門外傳來的腳步聲。
管家端著一個精緻的燉盅走了進來。
身後還跟著兩個端著托盤的女傭。
“初雪小姐。”管家將燉盅放在那張破舊的木桌上,
“京少爺吩咐廚房,特意用最頂級的血燕給你燉了補品。”
他開啟燉盅蓋,濃郁的香氣瞬間蓋過了房間裡的油煙味。
“少爺說了,初雪小姐是個聰明人。”管家微微彎腰。
“一件禮物而已,值當什麼。少爺還讓財務往你卡里打了五十萬。”
他將一張黑色的銀行卡推到我面前。
“拿著這筆錢,去買點自己喜歡的。少爺不喜歡身邊的人整天苦著一張臉。”
我看著那張銀行卡,忽然想起去年楚明珠生日那天的事情。
京耀包了整個酒店,我忙前忙後端盤子倒水。
宴會結束後,京耀讓助理給我轉了五千塊錢,說是辛苦費。我收了。
不是因為想要那五千塊。
是因為我覺得,他給我錢,是在意我,是心疼我累著了。
後來我才知道,那天楚明珠看上了一款限量版的包。
五十萬,京耀二話不說就買了。
那五千塊是給助理的小費,助理隨手轉給了我。
我的辛苦費,是別人不要的小費。
就像我這個人,是別人不要的垃圾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