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案紀實:震驚全國的特大凶殺案》第37章 湖南殺人狂魔-李春生(2)

作者:老財迷007·3個月前

李春生並不知道這些,進屋也沒跟母親打招呼,徑直鑽進廚房,一通亂翻,想看看家裡有什麼可吃的。

母親見了,氣不打一處來,張口就罵:“你這不成器的東西,一天天學不上。活不幹,就知道跑出去玩,回家就知道吃!”

李春生把嘴一撇:“廢話,餓了還不讓吃?傻子也知道餓呀。”

母親一聽,勃然大怒,順手抄起一把剪刀,嗖地就朝他扔了過去:“我怎麼會養出你這麼個玩意兒,趕緊給我滾!”

李春生見剪刀飛過來,慌忙往旁邊一跳:“嘿,沒打著!”

剪刀啪地落在地上。

雖說沒傷著,可這也把他嚇得不輕——那可是剪刀,稍沒躲開,身上就得多個窟窿。

他幼稚的心裡頓時湧起極大的怨恨:這真是我親媽嗎?親媽能這樣?這分明是想弄死我呀。

從小到大,家裡一直順著他。寵著他,從沒這樣對待過他,這一回他實在受不了了。

他心想:好,算你狠。

轉身便離家而去,開始了四處流浪,心裡賭著一口氣:我寧可餓死在外面,也不回去了。

那脾氣,就是這麼倔,這麼暴。

後來李春生落網後供述,母親朝他扔剪刀的那一幕,這麼多年一直深深烙在他心裡。

可以說,母親就是他暴力意識的啟蒙老師。

那件事在他潛意識裡留下了一個模糊的認知:你用剪刀打我,我怕了,因為打不過你,所以不敢再頂撞。

看來,暴力真管用,用武力解決問題,效果立竿見影。

不過,話說回來,脾氣再硬。骨頭再硬,嘴再硬,真要一直在外頭流浪,那日子也絕不好過。

他這個年紀,根本沒有掙錢的本事,只能像乞丐一樣,東家討口吃的,西家要口水喝,勉強活命。

在外頭待了兩三年,他終於撐不住了,只好厚著臉皮,又跑回了家。

這時候他也明白了,不管什麼時候,家才是最大的靠山。

在外面是真沒人慣著你,還是家裡好,有吃有喝。

回家以後,他依舊遊手好閒,什麼活兒也不幹。

按他的說法:“我在外頭遭了那麼多罪,回家就是來享福的,不然我回來做什麼?你們愛幹什麼就幹什麼,反正我是不幹。”

可一到吃飯的時候,他比誰都勤快,頭一個坐上桌。

俗話說,半大小子,吃死老子,他飯量大得驚人,比誰吃得都多。

可又應了另一句老話:吃飯端大碗,幹活瞪白眼。

他這種人,吃得最多,活兒卻最懶。

家裡供他吃。供他住,已經是極限了,不可能再給他零花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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