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案紀實:震驚全國的特大凶殺案》第38章 怎麼才能弄到錢呢?(1)

作者:老財迷007·3個月前

第38章 怎麼才能弄到錢呢?這麼一來,很快他的名聲就臭了,再也沒人願意借給他,大家見了他都躲得遠遠的。

在農村,這種閒話傳得極快,不到半年,他在當地就混不下去了。

這時候,李春生已經十八歲了,恰好趕上了徵兵。

他心下盤算,乾脆去當兵吧,不在家裡待了,省得大夥兒都看他不順眼。

可說來也怪,人的命數像是早就定好了似的。

鄉里負責徵兵的工作人員不知怎麼搞的,竟把他和他五姐的年齡弄混了,憑空給他加了三歲,本來的十八歲變成了二十一歲。

他們村一共五個人入選,在這五個人當中,他的身體條件原本是最好的。

可到了最後篩選的關頭,就因為他年齡超了,直接被刷了下來。

等他回去一打聽,才知道是上報的時候把年齡登記錯了。

但這時候徵兵工作已經結束,回頭再去找,說什麼都沒有用了,當兵這條路就這樣泡了湯。

這件事把李春生氣得不行。

他勃然大怒,抄起一根棒子就衝到了鄉武裝部,揚言要打人,被一群村民硬給攔住了。

可他還是不服,站在那裡破口大罵:“我就是要收拾你們,你們毀了我的大好前程!”

鄉武裝部那邊也覺得過意不去,畢竟是自己這邊出了錯,確實是耽誤了一個年輕人的前途。

那怎麼辦呢?總得想個辦法彌補一下。

過後,他們便找到李春生,對他說:你也別生氣了,這事確實是我們做得不對。

我們商量了一下,想把你安排到縣裡去參加民兵訓練,你看行不行?這跟當兵也差不多。

李春生想了想,覺得也只能如此,亡羊補牢,未為晚也,事已至此,只好退而求其次。

於是,他便到縣裡參加訓練去了。

這是他頭一回出遠門。

一進縣城,他頓時覺得這縣城太好了,太大了。

這時候是一九九〇年,縣城裡熱鬧繁華,好吃好玩的東西也多,他一下子就被那個花花綠綠的世界深深吸引住了,心裡生出無限的嚮往。

可很快他就發現了一個問題:想在這裡混,必須得有錢,沒錢是寸步難行的。

他不禁心想:我要是有錢該多好,有了錢,就可以過上城裡人的日子,就能在城裡瀟灑了。

可是自己沒錢,怎麼才能弄到錢呢?

打工不行,太累不說,來錢也太慢,他懶得去掙那種慢錢。

思來想去,最好的法子還是出去騙。

可掰著指頭一算,家裡面所有的親戚早就被他騙了個遍,借也借不來了,騙也騙不到了,絕不會再上他的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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