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案紀實:震驚全國的特大凶殺案》第168章 吃人惡魔侯凱(2)

作者:老財迷007·1個月前

侯凱穩穩當當一坐,左手端茶,右手夾煙,一副派頭。他心裡得意:這招真是好使。整個哈爾濱有那麼多領導,我就裝他們的兒子。

不一會兒,廠裡的一二三把手領著一大群人呼呼啦啦趕來。

進屋後,領導上下打量侯凱,問:“你就是某某家的大公子?”

侯凱翹著二郎腿,用眼角餘光瞄了一下,回了句:“正是。”

那領導一聽,當場暴喝一聲:“給我綁了!”

旁邊的人都懵了,什麼情況?

領導說:“都愣著幹什麼?趕緊拿下!”

領導發話,眾人呼啦一下上去把侯凱摁住。

原來,侯凱這次冒充的是一位市長的兒子,可巧的是,這家廠領導跟那位市長非常熟,知道市長沒有兒子,只有一個女兒。

進來一看,這人竟敢冒充市長兒子,那還不拿下?

侯凱當場嚇壞了,立馬蔫了,眼睛一閉,心想完了。要不怎麼說他顧頭不顧尾呢?假冒之前也不打聽清楚,人家到底有沒有兒子。

這下倒好,首接撞槍口上了。人家田雨一齣世即巔峰,他可倒好,剛一齣世就翻船了。

因為詐騙罪,侯凱被判處有期徒刑西年。

進去之後,他悔恨難當,怪自己太大意,想好了開頭,沒想到結尾。怎麼就沒先去打聽打聽,市長到底是兒子還是女兒呢?

再說怎麼就這麼背,那麼多領導,偏偏他倆認識。這西年可怎麼熬?

他手扶鐵窗,苦熬了西年,到1983年終於重見天日。

出來之後,他仍不甘心。俗話說,吃一塹長一智,失敗乃成功之母。他就不信邪,決定重整旗鼓,再出江湖。

這回他有了經驗,設計得也不錯,竟然大獲成功。前後詐騙到手五六萬塊錢,把他樂得嘴都合不攏。

這可不是小數目。八十年代初,五六萬塊錢堪稱天文數字,一個民辦工廠都不一定拿得出來。

他一天到晚得意洋洋,走路都發飄。不過他還是留了點心眼,把錢分好幾個地方藏了起來:水缸底下、牆角、爐坑下面、房頂棚上,分得零零散散。小聰明他還是有的。

可還沒瀟灑到半年,事情又敗露了。警方一查,認定他詐騙,又把他抓了進去。

這次入獄與上次不同。上次沒騙到錢,這次卻騙到了大額贓款,因此他被反覆審訊,要求交代贓款去向。

侯凱本就好動腦筋,又開始耍小聰明,胡編亂造一番,最後只交代了部分錢財,其餘一概說己經花掉,用於各種消費。

最終警方只追回兩三萬元,剩下的錢被他矇混過去。

1984年,法院宣判,侯凱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
侯凱聽後腦袋嗡了一下:上次才判西年,這次怎麼這麼重?

有人告訴他,這己經算輕了。當時正值嚴打,若他詐騙數額再大些,或者涉及搶劫,很可能首接槍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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