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案紀實:震驚全國的特大凶殺案》第168章 吃人惡魔侯凱(1)

作者:老財迷007·29天前

之前我們講過銀川的一個惡魔程鵬,他把人殺害後全餵了狗。

今天要講的這個人,比程鵬還要狠。他不是餵狗,而是自己吃了。

在這裡先提醒大家,這起案子裡有些情節比較反人類,我講出來是為了起到警示作用,大家切勿模仿,也不要輕信傳言。

另外,有些細節我不能講得太深,大家知道大概意思就行。

看到標題你們應該己經知道了,這個人就是侯凱。

侯凱生於1959年,具體日期不詳,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動力區朝陽鄉新發屯。

動力區後來與香坊區合併,現在都叫香坊區了;朝陽鄉也改成了朝陽鎮。

朝陽鄉新發屯屬於郊區農村,那時候並不繁華,這一點大家瞭解就行。

侯凱身高一米七二,中等身材,長相不算英俊,也不難看,規規矩矩,就是個普通人。

不過他有一個優點:頭腦靈活,做事愛動腦子。

但他也有個明顯缺點:做事顧頭不顧尾,屬於能請神不能送神,開頭想得挺好,到了後面就不管不顧。

他愛耍小聰明,卻沒有大智慧。

這人生性膽小,不敢偷,不敢搶,打架鬥毆更是不敢,連雞都不敢殺,更別提跟人動刀動槍了。這方面他確實不行,下不去手。

可是武的不行,他可以來文的,幹什麼呢?詐騙。

在這一行,他又可以說是膽大包天。

侯凱就是這種性格。說他膽小吧,他什麼都敢騙;說他膽大吧,打打殺殺的事他又不敢碰。膽小還是膽大,得看幹什麼。

到了1979年,改革春風吹滿地,市場上出現了一些非常緊俏的商品,比如電視機、錄音機、照相機、腳踏車,還有鋼鐵、煤炭、鋼筋、水泥等物資。

可這些東西,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的。那時還是計劃經濟,很多物資要憑票購買,說白了,得有關係、走後門才行。領導不批條,你拿錢也買不著。

眼睜睜看著別人一車一車往外拉,你是乾生氣沒辦法。

侯凱就發現了其中的門道:有些人進了廠子,報上“我二舅是誰誰誰”“我三姨夫是誰誰誰”“我老姑父是誰誰誰”,立馬就能拿到批條,出去裝貨。

這小子腦子一轉,計上心來。有關係就好使,那咱也找啊。

於是他把家裡祖宗十八代從上到下,連死帶活捋了一遍,外加七大姑八大姨、三姑父二舅媽,全算上,捏在一起,最大的官就是他三舅姥爺,民國時當過偽保長,己經死了三十來年。這能有什麼用?

他氣得首罵:沒有是不是?我給你變一個。

有一天,他穿得溜光水滑,理首氣壯地衝進一家工廠,到了辦公室啪地一拍桌子:“讓你們領匯出來,趕緊給本少爺批幾個條子。”

人家問:“你是誰啊?”

侯凱說:“我誰?你給我聽好了,我爸是某某某,聽說過嗎?我是他最疼的兒子,趕緊給我找去,別耽誤本少爺時間。”

他把大號一報,果然好使。那些人立刻點頭哈腰,連聲說:“哎喲,大駕光臨,有失遠迎。”馬上沏茶點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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