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應該怎麼形容呢?多少帶點「有傷天和,但不傷文和」的味道。
唔……偵探社畢竟只是民間的小組織,沒必要搞成生命學派或者真理教派那樣。
感覺伊妮莎不會過審的——獵人協會不搞這些,要麼和平相處,要麼連屠宰都追求「乾淨利落」。
不過琳娜的招倒是可以用來「威懾」,光是在課堂上當做隱匿組織們的「先進經驗」來講解一遍,就已經夠刺激了,沒準還能試驗到「典型案例」裡,
正常情況下,韋恩還是更願意採用他知道的「平和且效果更佳」的辦法,半島上戰績可查,實踐成效斐然。
一邊完善著規劃。一邊聽孩子們彙報,晚餐過後,伊妮莎才帶著康納爾和「震盪」回來,
她對收編俘虜的改造計劃沒什麼意見,反而是康納爾他們聽完以後顯得有些意外,「震盪」更是忙著寫信去了:
「這麼好的工作機會居然要提供給那些俘虜?我得趕緊催一催那些不願離開堪薩克城的傢伙們才行,免得到時候跟俘虜們一個待遇。」
額……
難怪我剛才看到道格也在抽空寫信……
但是問題不大,現在光是羅素先生的委託,就至少夠開好幾個辦事處了,之前堪克斯城的那些小夥伴,怕是全來了都不夠用。
伊妮莎把晚餐帶到了房間裡,韋恩和琳娜則在旁邊開始彙總和分析目前所有的情報,
這邊的情況說完,伊妮莎那邊的收穫似乎也不少:
「那個案子確實存在疑點,很可能真如提利爾牧師給的名單上的記錄,是裡邊相應的人員所為。
「我們今天走訪了案件的一些知情人,有人注意過當時房屋周邊曾經有可疑人員出沒,而且到現在都還對對方的相貌有印象。如果我們按照地址去確認目標的長相和身份,又假設條件相符,儘管不一定能推翻案件之前的判決,卻也有可能發現新的線索。」
韋恩之前沒關注過伊妮莎眼下在查的這個案子,好在伊妮莎的記憶力足夠可靠,光憑回憶都能把當時報紙上的新聞複述出來,
簡單地說,那就是一起普通的兇殺案,死的是一名在里奇蒙生活了多年的本地記者,沒啥背景,被審判的兇手則是他租房的鄰居。
雖然單從作案動機上來說,兇手因為和死者的關係一直不太好,當天又被人目擊到曾與死者發生爭執和肢體衝突,並且還公開揚言「要用床單勒死對方」,怎麼看都稍顯有些單薄,
但是死者從第二天起就開始失蹤,最後還真的被人發現是被床單勒死了自己家裡,這就有點太過「不巧」了。
於是有證人。有動機。有作案能力。沒有不在場證明,陪審團成員們又一致認為他有罪,
哪怕兇手本人並不認罪,這位外來的公共馬車伕也很快就被送上了絞刑架。
如果放在以前,韋恩可能還不太會懷疑這類案子的結果真實性,
可是經過湯姆。哈根的「大教堂刺殺案」這麼一折騰,他對本地某些人作案手法的隱蔽性,就已經有了新認識。
假設這個案子的背後還有「真兇」,而且本來就已經計劃要行兇,
那麼在看到或者知道目標和別人發生爭吵之後,臨時改變一下作案手法,聽起來好像也很合理……
至少在直覺上,要比「受害人把仇人請進家裡」,要合理許多——關係不好的人找上門來,如果是在黑石鎮裡,兩人不直接在門口打起來就算不錯了。
記者……
你是知道了什麼不該知道的事情嗎?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