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退婚當日,我讓國公府跪着還債》第9章 昭明半詔(2)

作者:珞斯·7天前

果然,午後有一名內庫雜役來問,三司為何突然增加兩道封鎖。沈令儀只說是新帝要求,對方便不再追問;可他離開時,手指在腰間摸了一下,像是在確認某件硬物還在。

蕭硯跟到廊下,撿回一枚細小銅片。銅片不是鑰匙,卻能卡住舊匣鎖舌,邊緣刻著西廊常用的三道短紋。

沈令儀讓書吏把銅片送去鎖匠處檢驗,同時把那名雜役的姓名寫進觀察名單,不立即拘押。若現在驚動他,真正配鑰匙的人便會知道三司已經察覺。

太上皇的證詞遲遲未到。陳讓傳話說老人身體不適,願意再延一日。沈令儀沒有催,只派人去查舊書房近三年的炭火和藥材領取記錄。

記錄顯示,嘉寧九年冬月十八,舊書房多領了一次安神香;同日,慈恩觀卻少領了一盒封匣蠟。兩處相差一日,正好對應半詔兩半被分開保管的時間。

陸氏看過記錄後提醒:“安神香會遮住紙張受潮的氣味。若有人在舊書房開過匣,值守的人未必聞得出來。”

沈令儀命藥房配出同樣香方,由三司夜值測試紙張在香氣中的變化。試驗到半夜,紙邊果然留下極淡的甜味,能與青匣殘香相合。

“這隻能證明舊書房用過同類香。”何郎中道。

“但能證明太上皇說的‘匣在書房’不是憑空補出來的。”

夜深時,試探半詔的短札又來一封:若不合全,便有人替你合全。

沈令儀把短札投入炭火,卻在灰裡留下紙屑樣本:“越催,越說明他怕我們慢下來。”

半詔沒有被拼成一句用來定罪的話。第二天清晨,三司先要查的,是誰在替他們安排開啟它的速度。

沈令儀將半詔的兩片分別放在兩張案上,命兩名書吏背對背記錄。一個記錄字跡,一個記錄紙邊,誰也不能先聽見另一個人的判斷。

蕭硯走進來時,書吏已經爭起來。左片最後一筆像“削”,右片開頭卻像“守”。若把兩片合在一起,既可以讀成削藩,也可以讀成守邊。

“這就是他們要的結果。”沈令儀說,“只要我們先定一個讀法,另一半便會自動變成證據。”

她讓人取來嘉寧年間的詔紙樣本,又調出新帝即位後的內庫紙。紙漿、纖維和壓紋都不相同,半詔兩片卻來自不同年份。左片較舊,右片明顯被重新裁過,接縫處還有一次補墨。

何郎中問:“有人把兩道詔書拼成一份?”

“也可能有人故意把兩份詔書切開,再讓後人以為它們原本相連。”

這時,昭明殿送來一名年老女官。她說自己曾見過半詔,卻只記得當年殿中有兩盞燈,一盞在皇帝案前,一盞在屏風後。屏風後的人沒有說話,只在她退下時敲了一下案角。

沈令儀問:“你能認出那人的手嗎?”

女官搖頭:“認不出臉,但那人左手少了一截小指。”

周敘的左手指節完整,嚴固的舊檔也沒有缺指記錄。線索沒有因此消失,反而從一個可能的經手人,變成了需要驗證的身體特徵。

沈令儀讓女官按印,並把她的記憶列為旁證,不列為定論。隨後她將半詔重新封回兩袋,分別標註“原紙待定”“補墨待定”。

夜裡,短札第二次送到三司,字句比上一封更急。蕭硯問她要不要把短札公開。

“公開可以讓對方停手,也可能讓他立刻毀掉剩下的部分。”沈令儀把短札遞給他,“你來選。”

蕭硯看了很久:“先不公開。把能追的路追完。”

沈令儀點頭,將他的選擇也記在日錄裡。查案從來不只記錄證物,也記錄他們在證物不足時做過什麼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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