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退婚當日,我讓國公府跪着還債》第16章 御前(2)

作者:珞斯·7天前

離開側殿時,蕭硯把那張新紙收進袖中:“有人希望你把責任寫快,也有人希望你把所有事都寫成舊案。”

沈令儀道:“快和舊,都是為了不用面對新的問題。”

她回到三司,把會核記錄按時辰重新排列。最早的是許老婦的空糧袋,最晚的是玉扣封袋裡的新紙,中間隔著十七戶家屬的指印、兵部的換官記錄和新帝的四項裁斷。

她在記錄末尾寫下:今日確認四項,新增待核七項。

這一行字比任何結案宣告都長。案卷沒有因此更輕,卻讓每個後來接手的人都知道,哪些事已經決定,哪些事仍在等待下一次見證。

會核散後,新帝沒有讓眾人退下,而是命陳讓把西廊的值房門開啟。門內擺著三張案,案上各有一隻匣子,匣面分別寫著“已發”“留中”“退回”。

“朕今日要看留中的那一隻。”他說。

掌匣內侍臉色發白,稱留中匣只能由御前開啟。沈令儀立即問:“這條規矩是誰定的?”

內侍答不上來。陳讓取來舊規,發現規矩只寫“御前收存”,沒有寫“御前獨開”。新帝看完,命三司、內庫和兵部各派一人共同開匣。

匣內第一層是空的,第二層壓著一份三年前的急折,第三層卻有一道新添的夾板。夾板後藏著一枚斷掉的青紋扣,扣面有燒灼痕。

蕭硯伸手要取,沈令儀先請內庫官把位置拓下,再由三方同時夾取。內庫官的手剛碰到夾板,西廊外突然有人大喊失火。

守衛衝出去,沈令儀卻命人先封窗、封門,任何人不得離開。火併不在西廊,而在相鄰的雜物房,煙很大,火勢卻被提前澆過,只燒掉幾卷空白紙。

“有人故意引開我們。”何郎中道。

“也可能是有人以為我們會被引開。”沈令儀看向夾板,“無論哪一種,開匣順序不能停。”

新帝沒有阻止她。三方繼續取證,斷扣上的三道青紋與偽令封泥吻合,卻不能證明它曾扣在誰的袖口。沈令儀將它列入“封泥同源,佩用待核”。

內庫官突然承認,自己曾奉命把一封急折從留中匣移到退回匣,後來又放回原處。他說那道命令來自陳讓,但陳讓當場否認。

新帝讓兩人分別按印,不允許互相指證替代原始記錄。隨後他命人把自己的御前值簿取來,發現移匣那日,陳讓正隨他在南書房。

值簿與口供衝突,火場又傳來第二聲爆裂。沈令儀把斷扣封好:“今日只能確認,留中匣確實被動過,誰動的還不能寫死。”

新帝看著她:“你連到這裡,也不肯替朕定一個清白?”

“臣若替陛下定,明日便有人替別人定臣。”

“好。”新帝說,“那就把朕也放在待核那一欄。”

書吏低頭落筆,筆尖沒有一絲停頓。

紙上那一欄終於有了名字。

旁邊的墨跡還沒有幹,御前已經有人催他們繼續往下查。

他沉默片刻,命陳讓把整套值簿抄送三司。御前會核沒有給出一個簡單答案,卻把最容易被皇權吞掉的那一格,硬生生留了下來。

她將催促也記在了當日記錄裡,記錄旁註明經手書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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