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章 美女分屍案3楊慕晴死在了那個她以為會是甜蜜約會地點的酒店房間裡。
她到死都不知道,賀強約她去酒店不是為了見面,而是為了讓張健在她最放鬆。最沒有防備的時候動手。
她還特意換了最漂亮的裙子,噴了最喜歡的香水,甚至帶了賀強之前說喜歡的那款紅酒。
張健是怎麼下手的,他沒有細說。審訊的時候他只說了一句:“很快的,她沒有痛苦。”
但法醫的檢測結果給出了殘酷的真相。楊慕晴的頸部有明顯的勒痕,死因是機械性窒息,也就是說她是被活活勒死的。
而死後的碎屍過程持續了整整三天,從5月1日早上到5月3日早上,張健一點一點地把她分割成碎塊,一部分衝進下水道,一部分裝進行李袋分批運走,運到了他在郊區的臨時倉庫裡繼續處理。
至於那根脛骨為什麼會被帶到農貿市場,張健的解釋讓在場的民警都打了個寒顫。
“我本來想把骨頭混在豬骨裡賣掉的,肉已經剔乾淨了,看起來跟豬骨頭差不多。後來想想算了,風險太大,就扔垃圾桶了。”
他考慮的不是道德問題,不是法律問題,而是風險問題。
他把殺害一個活生生的人。肢解她的屍體。把她的肉衝進下水道。把她的骨頭扔進垃圾桶,當成了一樁需要控制風險的生意。
就像他賣豬肉一樣,要考慮成本,要考慮回報,要想想哪條路子更穩妥。
周隊長在審訊室外面聽了全程,點了根菸,深深地吸了一口,把煙霧吐出來的時候說了一句:“這種人不應該叫殺人犯,應該叫生產線上的工人。”
“產品是人命。”
張健落網後,賀強很快也被找到了。他在辦公室裡被抓的,當時正在籤一份檔案,筆都沒來得及放下。
看著進來的民警,他愣了幾秒,然後做了一件所有人都沒想到的事——他笑了,笑得如釋重負,像是心裡一塊懸了很久的大石頭終於落了地。
“你們來了,”他把筆放下,整了整領帶,“我等你們好幾天了。”
這句話被隨行的執法記錄儀完整地錄了下來。
後來這段影片被當成內部教學案例,老刑警用它來給新人上課:
“你們看,這種人最可怕,他不是不知道自己在犯罪,他是太知道了,知道到一種扭曲的程度,他覺得被抓是一種解脫。你們以後遇到這種人,小心點,因為他們的道德底線不是低,是根本沒有。”
賀強交代了全部事實,從他如何認識楊慕晴,到兩人如何發展為情人關係,到陳志遠發現後的危機,到僱兇殺人,再到最後因為楊慕晴的威脅而痛下殺手。
他交代得很詳細,詳細到有些地方辦案人員都覺得多餘,比如他形容楊慕晴“瘦了之後就不好看了”,比如他說自己“對女人從來沒有長性,一般三個月就覺得沒意思了”。
審訊結束後,有人問他後不後悔。
賀強想了想,說:“我後悔的不是殺了人,我是後悔認識楊慕晴。如果沒有她,我現在還在當我的領導,好好的。”
這個回答讓辦案人員面面相覷。
在這個人的價值體系裡,殺人不是錯,僱兇不是錯,婚內出軌不是錯,錯的是那個讓他“不得不”做這些事的女人。
審訊室另一頭,張健被問到同樣的問題時,給出了幾乎一模一樣的回答。
“後悔?後悔什麼?”他歪著頭想了想,“我本來就是個殺豬的,殺豬殺習慣了,多殺一個少殺一個有什麼區別?我就是一個工具,誰給錢我就幫誰幹活。你要說後悔,我後悔的是沒把骨頭處理得更乾淨一點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