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孩子,有的十五歲,有的二十歲,正是最好的年紀。他們以為只是幫一個老頭搬個東西,以為只是去他家坐坐喝口水,以為這世上沒有那麼深的惡意。
然後他們就消失了。
變成了塑膠桶裡的肉塊,變成了房樑上的臘肉,變成了集市上叫賣的“鴕鳥肉”,變成了菜地裡被泥土掩埋的白骨。
2012年6月,專案組召開新聞釋出會。
在此之前,關於晉城鎮失蹤案的傳聞已經在網上炸開了鍋。“晉城人肉包子”“鴕鳥肉是假的”等各種恐怖猜測滿天飛,老百姓人心惶惶。
釋出會上,警方通報了案件的基本情況。
張永明,男,1956年出生,雲南省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人.1974年因故意殺人(未遂)被勞教6個月;1978年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;1997年7月刑滿釋放。
出獄後,從2005年前後開始作案,至2012年5月案發,持續作案時間長達七年。
目前已確認的受害者有17人,年齡最小的15歲,最大的25歲,均為男性青少年。
張永明作案手法:以各種藉口將受害人騙至家中,勒死後分屍,部分食用,部分醃製,剩餘殘骸埋於菜地及院落地下。
作案動機:單純以食人為目的。
釋出會結束後,整個昆明都沉默了。
人們不知道該說什麼。憤怒?噁心?恐懼?好像什麼詞都不夠用。
2012年7月,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永明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庭審時,張永明全程面無表情。當法官宣佈判決結果時,他竟然笑了一下。
法警將他押出法庭時,有受害人家屬衝上去想打他,被攔住了。那位母親癱坐在地上,撕心裂肺地哭喊:“你還我兒子!還我兒子!”
張永明頭都沒回。
2013年1月10日,張永明被驗明正身,執行槍決。
行刑前,有人問他最後還有什麼想說的。
他想了想,說:“這輩子,沒吃夠。”
槍響了。
張永明死了。
但他的故事留在了晉城鎮每一個人的記憶裡。每逢趕集,老人們還會互相開玩笑:“你買的什麼肉?不會是鴕鳥肉吧?”
南門大街225號被拆了。
推土機把那座恐怖的老屋夷為平地,連地基都挖掉了。菜地也被深挖了三尺,確保沒有遺漏的骸骨。
但即使是現在,晉城鎮的夜晚依然比別處安靜。
天一黑,街上就沒什麼人了。小孩子被大人關在家裡,不許單獨出門。南門大溝那一片的路燈被加裝了好幾盞,照得跟白天一樣。
有時候風從南門大溝那邊吹過來,還能聞見若有若無的腥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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