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喚張鵬的過程出乎意料地順利。
他就在鎮上自己租的房子裡待著,民警敲門的時候他還沒起床,滿嘴酒氣,迷迷糊糊開了門,看到警察居然一臉茫然,問幹什麼。
被帶上警車的時候他都沒反應過來出了什麼事,直到坐在訊問室裡,聽說尹紅和張梅遇害的訊息,整個人愣住了,然後突然嚎啕大哭起來,哭得上氣不接下氣,捶著桌子反覆說“不是我,真不是我”。
周國良坐在他對面,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哭。
哭完之後,張鵬的情緒稍微平復了一些,斷斷續續交代了自己最近的行蹤。
他承認自己確實一直糾纏尹紅,也承認案發前一週拿著菜刀去鬧過事,更承認前天在出租屋門口摔酒瓶。拿刀威脅自殺的荒唐事。
但他一口咬定,案發當晚自己絕對沒有去過尹紅的住處。
“我昨天一整天都在我表哥家幫忙搬家,晚上喝了酒,十點多就睡死過去了。我表哥表嫂都能作證,不信你們去問。”張鵬紅著眼睛,聲音沙啞,“我是恨她跟了別人,我是想讓她回頭,可我下不了手殺她啊......我是真心喜歡她的......”
周國良沒接他的話,起身走出訊問室,叫來兩個民警:“馬上核實張鵬的時間線,從他昨天早上起床到現在的每一分鐘都給我查清楚,不要漏掉任何一個時間點。”
核查結果用了一整個晚上。
兩個民警帶著筆記本和張鵬的照片,沿著他所說的行動路線一家一家問過去,逐一調取了他途經路段的監控錄影,連他表哥小區門口的道閘攝像頭記錄都調出來了。
所有證據拼在一起,形成了一條完整無缺的時間鏈條:案發當晚,張鵬確實在他表哥家,從晚上八點到第二天早上七點,中間沒有離開過。
表哥表嫂的證詞一致,小區門口監控也顯示張鵬的電動車在晚上八點零三分進入小區,第二天早上七點十五分才駛出,中間沒有任何進出記錄。
“沒有作案時間,排除了。”陳建平把核查報告放在周國良桌上,語氣裡透著明顯的失落,“這條線斷了。”
周國良靠在椅背上閉了一會兒眼睛,腦子裡像放電影一樣過著現場的所有細節。
前男友這條線被排除了,那兇手到底是誰?兩個剛滿二十歲的女孩子,社會關係並不複雜,除了前男友的糾纏之外,沒聽說跟什麼人結過仇。
誰會下這麼狠的手?
技術中隊那邊傳來一個訊息,讓周國良重新打起了精神。
法醫老韓在反覆勘查現場時發現了一個不同尋常的細節——臥室的頂燈開關被人動了手腳。
開關面板表面看起來完好無損,但拆開後發現內部的接線端子被人為擰鬆了,導致電路接觸不良,燈打不開。
不僅如此,客廳的燈也是同樣的情況。
也就是說,案發當晚出租屋裡並不是停電,而是有人提前潛入屋內,故意破壞了電路,製造了停電的假象。
周國良聽到這個訊息,後脊背躥起一股涼意。
如果燈是兇手行兇之後弄壞的,那說不通——行兇之後慌亂逃跑,哪有時間拆開關面板擰鬆接線端子?
只有一種解釋:兇手在尹紅和張梅下班回來之前,就已經進入了出租屋,提前破壞了照明電路,然後藏在屋裡的某個角落,等著兩個女孩回來。
“這不是衝動犯罪,這是蓄謀已久。”周國良的聲音壓得很低,但每個字都像石頭砸在地上,“兇手提前潛入。破壞電路。藏身屋內。等待時機。這個人心思縝密,對受害者的作息規律瞭如指掌。”
更讓他心頭一緊的是一件物證——現場遺留了一支手電筒,亮著的。
這支手電筒是在臥室地面上發現的,掉落在炕和衣櫃之間的夾縫裡,可能是打鬥過程中被碰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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