沉默。
“你認識受害者嗎?他們跟你是什麼關係?”
沉默。
“你知道殺人是要付出代價的嗎?”
這一回她抬起眼皮,看了審訊官一眼,然後又垂下去。
那個眼神讓審訊官後背發涼。那裡面沒有恐懼,沒有後悔,沒有憤怒,什麼都沒有。就像是一潭死水,平靜得讓人毛骨悚然。
“她不是裝出來的。”審訊官走出房間後對同事們說,“她是真的不在乎。就好像我們問的不是殺人,而是問她中午吃了什麼。”
突破口在案發現場找到的一本日記上。
那是一本粉紅色封面的活頁本,被藏在床墊下面的夾層裡,外面還用塑膠袋裹了兩層。如果不是搜查人員把床翻了個底朝天,根本不會發現。
日記本的第一頁寫著這樣一行字:
「這份筆記記錄了我和明哲最完美的結合方式。如果將來有人看到它,請不要為我們難過。因為這是愛情最極致的樣子。」
老刑警翻到第一頁正文,戴好手套,開始閱讀。
1995年3月,櫻花季。
二十歲的香奈子在一家連鎖便利店打工,每天的工作就是收銀、理貨、值夜班。生活像白開水一樣寡淡,首到那個叫明哲的男生推開了便利店的門。
“那天他穿著一件藏藍色的衛衣,頭髮被雨淋溼了,走進來買了一包煙。他掏錢的時候手指碰到我的手,我當時心想,怎麼會有男生連手都這麼好看。”
明哲比她大三歲,在一家電器賣場做銷售。長得不算特別帥,但笑起來的時候眼睛會彎成月牙,有一種讓人挪不開眼的少年感。
香奈子從沒談過戀愛。她從小在單親家庭長大,母親在風俗店工作,很少回家。她習慣了獨來獨往,習慣了不對任何人抱有期待。
但明哲的出現打亂了這一切。
他連續一週每天來便利店買東西,有時候是一包煙,有時候是一瓶飲料,有時候什麼都不買,就是站在收銀臺旁邊跟她聊天。聊什麼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願意跟她聊。
第八天晚上,香奈子下班時,發現明哲站在便利店門口等她。
“一起吃個飯吧?”他說。
那頓飯吃的是路邊攤的拉麵,花了八百日元。但香奈子在日記裡寫,那是她十九年來吃過最好吃的一頓飯。
他們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。
接下來的一年多時間,日記裡的內容幾乎是千篇一律的甜蜜記錄:一起去看花火大會,一起去遊樂園,一起在便利店的倉庫裡偷偷接吻。香奈子的字跡越來越用力,像是在試圖把每一個瞬間都刻進紙裡。
但這份用力背後,藏著一種讓人不安的狂熱。
“今天發了工資,14萬日元。給明哲買了一件外套花了9萬,他說很好看。剩下的錢夠這個月吃飯了,每天吃一個飯糰就可以。”
“明哲說想換一部手機,舊的己經不好用了。沒關係,我去借了一筆錢,下個月多打一份工就能還上。”
“他最近不太主動聯絡我了,可能是我哪裡做得不夠好。我要更努力才行,讓他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愛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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