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人是高中同學,戀愛七年,去年才結的婚。
傑西卡在溫尼伯的一所小學當助教,工資不高但很穩定。
小兩口攢了幾年的錢,在城郊買了一套小房子,帶一個小院子,提姆說以後要在院子裡裝一個鞦韆,給他們的孩子玩。
那天他剛完成了一趟出差任務,上了回溫尼伯的灰狗巴士。
他選了後排靠窗的位置,因為他喜歡靠著窗戶睡覺。
上車之前,他給傑西卡打了個電話,說大概凌晨到家,讓她別等,早點睡。
“我愛你,”他在掛電話之前說,“明天早上見。”
那是他說的最後一句話。
一個小時後,那個陌生男人坐在了他的身邊。
提姆沒有多想,他以為對方只是找不到別的空位。
出於禮貌,他還衝那個人點了點頭,往裡面挪了挪身子,給對方騰出更大的空間。
然後他戴上耳機,閉上了眼睛。
他再也沒有睜開。
案發後的第三天,加拿大各大媒體的頭條都用了相似的標題——《灰狗巴士上的地獄》《吃人惡魔》《加拿大史上最恐怖的兇案》。
CTV、CBC、《環球郵報》《多倫多星報》的記者蜂擁而至,堵在曼尼托巴省法院門口,等待第一次庭審的訊息。
但公眾期待的正義,並沒有到來。
經過一個月的司法精神鑑定,三名獨立的精神科專家給出了一致的結論:李偉光在作案時處於精神分裂症的急性發作期,被幻覺和妄想所支配,完全不具有辨認自己行為性質的能力,也不具有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。
根據加拿大刑法第十六條,他不負刑事責任。
法院裁定,李偉光被強制送往塞爾科克精神病院接受治療,由刑事審查委員會每年評估其精神狀態和對社會的危險性,決定是否繼續羈押。
這個結果讓受害者的家屬崩潰了。
提姆的母親卡羅爾·麥克林在法院門口接受了記者的採訪。
她的眼睛哭得紅腫,嘴唇一首在發抖,但她還是對著鏡頭說了一段話:“我的兒子死了,他死在恐懼中,死在痛苦中,而殺死他的人住在醫院裡,有床、有食物、有電視看。這不是正義。這不是任何意義上的正義。”
記者問她接下來打算怎麼辦。
她搖了搖頭,轉過身去,肩膀劇烈地抖動,採訪被迫中斷。
在精神病院裡,李偉光的治療過程漫長而曲折。
抗精神病藥物的作用開始發揮之後,幻覺逐漸消退,那些日夜不停在他腦海中響起的聲音,終於安靜了下來。
他像一個沉睡了很久的人一樣慢慢醒來,開始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。
據他的主治醫生後來在聽證會上描述,李偉光第一次完全清醒的那個早晨,他在病房裡整整沉默了六個小時,一動不動地坐在床邊,眼睛盯著地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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