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刑偵:殺人命案》第212章 圈養成奴4(2)

作者:真香本香·1個月前

陳國輝合上筆記本,隔著審訊桌看著對面這個安靜的男人。

窗外的天己經亮了,審訊持續了整整一夜。

“你後悔嗎?”他問道。

王志健沉默了很久。

然後,他笑了。

那個笑容很輕很淡,像是一個人卸下了壓在背上很久的重擔。

不是得意,不是殘忍,只是一種純粹的、徹底的放鬆。

“我不後悔。”他說,“我只後悔沒有早點這麼做。”

2009年,新加坡高等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。

王志健的辯護律師提出,被告人長期遭受囚禁、精神虐待和身體虐待,精神狀態出現異常,申請進行精神鑑定,並以此為由請求從輕判決。

法院駁回了精神鑑定的申請。

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,王志健在作案過程中表現出清晰的目的性和計劃性——他選擇在深夜所有受害者熟睡後動手;他使用了不同刀具且在不同地點作案;他在行兇後有意識地清洗身體和更換衣物。

這些行為不符合精神失常者在無意識或失控狀態下作案的特徵。

最終,王志健多項謀殺罪名全部成立,判處絞刑。

法庭上,聽到判決的那一刻,王志健沒有哭,沒有求饒,沒有為自己辯解。

他只是微微仰起頭,閉上眼睛,嘴角浮起一抹旁人難以理解的笑意。

有人說是解脫,有人說是瘋狂。

也許兩者都有。

而那個在血案中倖存下來的少女李某林,在醫院躺了整整兩個月才脫離生命危險。

她失去了母親,胸口留下了一道從鎖骨延伸到肋骨的疤痕。

醫生說,如果那一刀再偏兩釐米,就會刺穿心臟。

她出院後被人送回了中國,此後再無音訊。

沒有人知道她後來怎麼樣了。

也沒有人知道,那個深夜,在衛生間冰冷的瓷磚地板上,那個十西歲的女孩是如何屏住呼吸,聽著門外的腳步聲來來回回,聽著那個滿手鮮血的男人在浴室裡哼著不成調的歌,聽著警笛聲由遠及近,然後終於敢無聲地流下眼淚。

她用盡了一生的運氣,才活了下來。

而那套發生過血案的公寓,至今仍然空置。

鄰居說,每到深夜,偶爾能聽到女人爭吵的聲音從那扇緊閉的門後隱隱傳來。

“我要吃螃蟹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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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。悔後不我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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