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名義:狂飆的孫連城》第6章 申請書(2)

作者:大明小皇孫·3個月前

然後是正文:

敬愛的D組織:

我叫孫連城,男,48歲,**年**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

黨齡30年,現任京州市光明區區委副書記、區長,副廳級領導幹部。(為了方便後文,咱給他年齡寫小了幾歲)

今天,我懷著無比沉重,也無比憤怒的心情,正式向黨組織提出退D申請。

在這裡,我必須先跟黨組織說一句掏心窩子的話:

我孫連城入黨30年,從一個普通幹事,一步步幹到光明區區長,從來沒有動搖過對黨的信仰,從來沒有忘記過入黨時的誓言,

更從來沒有想過,有一天我會寫下這份申請書。

我今天申請退出組織,只有一個原因,也只有這一個原因

——我是被漢東省委常委、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,當眾羞辱、步步緊逼、用盡手段,硬生生逼著退黨的!

寫到這裡,孫連城的筆頓了頓,腦子裡又閃過了今天在黨校裡,

李達康那副高高在上、滿嘴譏諷的樣子,火氣一下子又上來了,下筆的力道都重了幾分,墨水都透過了稿紙。

他繼續往下寫:

2015年X月X日,京州市委組織部舉辦懶政幹部學習班,李達康作為京州市委書記,親自到場講話。

在會議現場,當著全市幾十名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面,李達康對我進行了毫無底線的人身攻擊和當眾羞辱。

他當眾點名,說我孫連城“喜歡看星星,不配當區長,應該去市少年宮當校外輔導員”;

當眾罵我“懶政、不作為、佔著茅坑不拉屎、辜負黨和人民的信任”;

當眾宣稱我這樣的幹部,不配留在黨員隊伍裡,不配留在領導崗位上。

我想問問黨組織,問問李達康書記,我孫連城到底犯了什麼錯?

光明區的爛攤子,是李達康的心腹、他親口稱為“我的化身”的原光明區副區長丁義珍留下的。

丁義珍在任期間,違規批地、違法賣地、收受賄賂,把光明峰專案搞得千瘡百孔,捅了天大的窟窿,最後卷著老百姓的血汗錢跑路國外。

這個爛攤子,是李達康一手造成的,是他用人不察,甚至是縱容出來的!

可丁義珍跑了之後,李達康半點責任不擔,把這個天坑一樣的爛攤子,全甩到了我孫連城的頭上。

張嘴閉嘴就是要我解決大風廠的問題,要我推進光明峰專案,要我給他拿出政績、拿出GDP。

我再問問李達康書記,我拿什麼解決?

要錢,他一分錢不給,還從光明區財政划走了一千五百萬;

要地,能賣的地全讓丁義珍賣光了,剩下的地全在山水集團手裡,背後站著的是趙瑞龍,是漢東省的皇親國戚,

連他李達康都不敢輕易招惹,卻逼著我一個區長去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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