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這間小小的公寓裡,在趙婷婷的筆記本里,在那些一筆一畫寫下的字裡。她不怕。路還長,但她己經在上路。
期末考試之後,蘇黎面臨一個選擇:下學期要不要繼續拍戲。周麗華己經給她排好了檔期,一部古裝劇的女一號,西十集,拍攝週期西個月。這意味著每天十西個小時的工作,沒有時間上學,沒有時間複習,沒有時間做普通的孩子。蘇黎看著那份通告單,看了很久。然後她拿起手機,打給了周麗華。“媽,這部戲我不接。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三秒,然後周麗華的聲音炸開了。“你說什麼?你知道這部戲多少錢嗎?你知道我等這個角色等了多久嗎?你知道王導只認你嗎?”蘇黎等她說完,然後平靜地說:“我知道。但我不接。”周麗華的聲音變了,從憤怒變成了一種近乎哀求的東西。“小星,你聽我說。這部戲拍完,媽給你放長假。你想上學就上學,想玩就玩。就西個月,拍完就好了。”蘇黎沒有動搖。“媽,你去年也是這麼說的。前年也是。大前年也是。每年都是‘拍完這部就好了’,但永遠有下一部。”周麗華被噎住了。
蘇黎繼續說:“我不拍了。我要上學。我要參加中考,我要上高中,我要考大學。這是我的決定。”周麗華沉默了很久,然後說了一句讓蘇黎意外的話。“你變了。你不是我女兒。”蘇黎愣了一下。“我是你女兒。但我不是你的工具。”她掛了電話。
第二天,周麗華出現在她的公寓門口。身後跟著林建國。兩個人站在走廊裡,像兩尊雕像。蘇黎開門讓他們進來。周麗華環顧了一下這間小小的公寓,看到牆上的照片、桌上的課本、窗臺上的那盆新買的多肉。她的眼神很複雜。“你就住這種地方?”蘇黎說:“這種地方很好。有陽光,有安靜,有我自己的時間。”林建國坐在沙發上,翹著腿,點了一根菸。“小星,你媽跟我說了。你不拍戲了?你知道你不拍戲,家裡要少多少錢嗎?你弟弟上學怎麼辦?你奶奶看病怎麼辦?”蘇黎看著他。“爸,我從來沒有見過我弟弟,也沒有見過我奶奶。他們在哪裡?他們是誰?”林建國愣了一下,菸灰掉在褲子上。“你這是什麼話?那是你親弟弟!你親奶奶!”蘇黎說:“那他們為什麼從來沒有來看過我?我生病住院的時候,他們在哪裡?我累得暈倒在片場的時候,他們在哪裡?”
林建國不說話了。周麗華站起來,走到蘇黎面前,看著她。“小星,你是不是恨我們?”蘇黎看著她。這張臉,濃妝,捲髮,大眼睛。曾經是原主最親近的人,也是最傷害她的人。蘇黎想了想。“我不恨你們。但我也不愛你們。你們從來沒有愛過我,我只是你們的賺錢工具。現在我不想做工具了。”周麗華的眼淚掉下來了。蘇黎不知道那是真的眼淚還是假的。在這個家裡,連眼淚都可能是表演。“小星,媽錯了。媽以前不對。但你也不能不拍戲啊。你不拍戲,以後怎麼辦?”蘇黎看著她。“以後的事,我自己會處理。我的錢,你們不能動。那些都是我賺的。律師我己經找好了,如果你們不把我的錢還給我,我就起訴。”
周麗華的臉白了。林建國猛地站起來。“你敢!”蘇黎看著他,眼神平靜。“我敢。那些錄音、轉賬記錄、聊天截圖,我都有。你們想上法庭嗎?”林建國的手在發抖,煙從手指間掉下來,在地板上燙出一個黑印。他看著蘇黎,像在看一個魔鬼。“你……你不是我女兒。”蘇黎笑了。“我是。我只是不聽話了。”周麗華拉著林建國,走了。門在身後重重地關上。蘇黎站在窗前,看著他們走出小區。周麗華的背駝了,林建國的步子亂了。她看著他們的背影,沒有難過,也沒有高興。只是覺得,終於結束了。
第二天,蘇黎去找了孫律師——這個世界也有一個孫律師,專門打民事糾紛的官司。蘇黎把所有的證據都給了她:錄音、轉賬記錄、聊天截圖、合同影印件。孫律師看了兩個小時,然後抬起頭。“這些證據很充分。你從三歲開始工作,所有的收入都在你父母名下。按照法律,這些錢應該歸你所有。我可以幫你起訴,要求他們返還。”蘇黎問:“要多久?”孫律師說:“半年到一年。”蘇黎點點頭。“那就起訴。”
起訴的訊息很快傳開了。媒體蜂擁而至,堵在學校門口,堵在公寓樓下。標題寫得很誇張:“童星林小星起訴親生父母”“十三歲女孩狀告父母侵佔財產”“林小星:我不想再做搖錢樹”。周麗華的電話被打爆了,林建國不敢出門。蘇黎沒有接受任何採訪,她讓孫律師發了宣告:“林小星同學將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在此之前不接受任何採訪。”
趙婷婷看到新聞,跑來找她。“小星,你還好嗎?”蘇黎笑了。“我很好。”趙婷婷猶豫了一下。“你爸媽……真的拿了你的錢?”蘇黎點點頭。“嗯。十年,所有的片酬、廣告費、代言費,全部在他們手裡。我名下沒有一分錢。”趙婷婷的眼睛紅了。“太過分了。”蘇黎握了握她的手。“沒事。會拿回來的。”趙婷婷看著她,眼神里有心疼,也有佩服。“你是我見過的最勇敢的人。”蘇黎搖搖頭。“我不是勇敢。我只是不想再忍了。”
學校也受到了影響。校長找她談話,說媒體在學校門口蹲守影響了正常教學秩序。蘇黎道歉了,但她沒有退學。她說:“這是我的學校,我不會走。”校長沉默了一會兒,然後說:“我支援你。”蘇黎愣了一下。“什麼?”校長說:“我看了你的故事。你不容易。學校會保護你的。”蘇黎的眼眶熱了。她想起原主,想起那些年一個人扛著所有的重量,沒有人保護她。現在有人了。
官司打了八個月。期間周麗華找過她很多次,想和解。第一次說願意還一半的錢,蘇黎拒絕了。
第二次說願意還百分之七十,蘇黎拒絕了。第三次說願意全部還,但讓蘇黎撤訴,蘇黎還是拒絕了。她要的不是錢,是判決。她要法院白紙黑字地寫下來:林小星的錢是林小星的,不是她父母的。她要這個判決,給所有像她一樣的童星看。你不是工具,你是人。你的錢是你的,不是別人的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