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美利堅廚神,從荒野獨居開始》第120章 119手抓羊排(2)

作者:努力賺錢吃火鍋·2個月前

「————」安德烈嘴角抽搐,默默點頭,從牙齒縫裡艱難地擠出兩個字。

「我吃。」

為了節目熱度,為了名氣,這個羊腸他今天必須吃!

哪怕最後沒有得到百萬美金的獎勵,只要累積了足夠的人氣,照樣能賺錢。

他用勺子舀起一截羊腸,先湊上去嗅了嗅,哪怕明知道不可能有什麼異味,他還是這樣做了,只是為了卸下心中強烈的牴觸。

「呼————呼————」

深吸兩口氣,他沒有猶豫,眼睛一閉,猛地將其塞進嘴裡大口大口咀嚼起來。

兩秒鐘後。

「唔呃————」

隨著第一次乾嘔結束,安德烈的表情慢慢變得奇怪起來。

「這味道,似乎比想像中更容易接受?」

過去三十年裡,他吃過無數次令人噁心的食物。

活的蠕蟲。沾滿泥土的蚯蚓。渾身是粉的飛蛾。爆漿的蜘蛛等等。

跟那些比起來,羊腸的味道甚至可以說相當美味。

哦不,應該說是林宸做的羊腸。

突破了最後一道心理防線的安德烈大口大口享用著美味,兩口羊雜一口湯,在這冰天雪地裡吃的滿頭大汗。

「好吃,太好吃了,越吃越香!」

一份羊雜湯很快就被消滅的幹於淨淨,都不用林宸動手,他立刻又給自己盛了滿滿一鍋,熟門熟路地撒上一圈薄鹽,再挖起一勺羊油辣椒拌進去。

林宸笑而不語,快速解決了自己面前的食物,將先前拿出來的土豆削掉皮,切成指甲蓋大小的方塊丟進湯鍋裡,重新架到火上加熱。

「羊湯一定要吃燙的,羊肉也是,只要溫度稍微降下來一點,羊的羶味就會被放大。」

抓了把鹽撒進去,給羊湯吊個底味,這樣煮出來的土豆才更入味。

接著他又撈出幾根肥美的羊排盛到安德烈鍋裡。

「嚐嚐這個,這是我們大夏北邊比較流行的吃法,手抓羊排,其實就是清水煮的原味羊排,主要是羊肉部位要好,再搭配特殊的蘸料韭菜花一起吃,不過這裡沒有,你就蘸羊油辣椒吃吧。」

羊肋排的外形跟西餐廳裡賣的香草羊排差不多,都是一根肋骨頂端帶著大塊羊肉,區別就是香草羊排是純瘦肉,手抓羊排則是肥瘦相間,還帶著塊羊皮。

連內臟都吃的津津有味的安德烈沒有半點猶豫,道了聲謝後抓起羊排就往嘴巴里塞。

燉煮了一個多小時的羊排肉質軟爛脫骨,用牙齒輕輕一帶便整個脫落。

羊皮如同果凍般的質地中還夾雜著微弱的彈性,跟羊腸那種充滿韌勁的彈完全是兩種概念。

羊皮和羊肉間連著的脂肪部分更是完全被煮化,用舌尖輕輕一抿當場化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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