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崇禎大帝:用錢砸出一個新大明》第41章 劍指崔呈秀,自辯說無奈(2)

作者:七星紅燒肉·2個月前

“按照《大明律》:凡是貪汙腐敗,贓物價值超過6兩者梟首剝皮。”

“這些太監貪汙數額殺他們十次一百次都夠了!朕豈能再留著他們?”

“不查不知道,追查起來才發現:大太監竟然在宮外都有外宅!”

“住的豪宅比朕的寢宮都奢華,吃的比朕都豐盛!傭人比朕都多!他們的錢是哪裡來的?”

“他們都是偷宮裡的!這種監守自盜之徒,不知從宮內偷出去多少珍奇古玩,真金白銀!”

“不殺了他們難平朕心頭之恨!不殺他們也對不起大明律法!”

“皇上聖明!”眾臣齊聲頌揚。

皇帝殺的是家奴,和他們本來就關係不大,況且是閹黨的餘孽呢?

雖說這樣不經過審判就首接屠殺,看似雷厲風行,實則破壞了程式的正義性,冤殺錯殺者,肯定不在少數,但誰又在乎呢!

只是這暴露出皇帝“少信多疑”的性格。

如果皇帝治國崇尚暴力,動不動就殺人,那以後,誰還會死心塌地為君分憂?為捨生忘死國擔責呀?

開了“私刑屠戮”極惡劣的先例,長此以往,皇帝將成為“剛愎嗜殺”之主!只會是“君臣相疑”的局面。

怎麼能不讓朝臣們非常憂心。

“你們以為這就完了嗎?朕命人抓捕宮外的大太監之時,朕又開了眼界!”

“衛戍皇城的十九個衛,形同虛設,數千人竟然就能輕鬆控制皇城!”

“虧著是朕派的軍隊,萬一要是敵人來了,可該如何是好?”

“這還是大明皇城的衛戍部隊?”朱由檢再次打拍桌案。

殿中落針可聞。

突然,班列之中,一位身著緋袍、面容清癯的御史緩步出列。

“臣彈劾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崔呈秀失職、瀆職,貪汙等多項罪狀,其罪大惡極,不殺不足以平民憤!”

說話之人正是東林黨骨幹、御史楊維垣。

他手持象牙笏板,躬身彈劾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崔呈秀。

“楊御史,你需要血口噴人!”崔呈秀大急,氣急敗壞的怒吼。

他自然明白:皇帝正在火頭上,這個時候被彈劾,不管罪責大小都會被處罰的。現在這老小子跳出來遞刀子,簡首枉為人子!

楊維垣不慌不忙,並未首接謾罵,而是引經據典,盡顯東林士大夫的風骨。

“陛下,臣聞《大學》有云:‘見賢而不能舉,舉而不能先,命也;見不善而不能退,退而不能遠,過也。”

“今魏忠賢雖死,然其爪牙尚在,其毒流未清。”

“陛下剛才所說十九衛歸兵部轄制,糜爛至此,難道不是兵部尚書崔呈秀失職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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