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把那份離婚協議拿出來,放在我面前:
“你要籤,我配合你。你不想籤,我們重新來過。”
“但不管怎樣,這一次,我不逼你,你自己決定。”
我把那份協議疊好,放進抽屜裡。
沒簽,也沒扔。
我搬回了家。
不是因為原諒,也不是因為忘記。
只是有些裂縫,得先承認它在,才有可能修。
岳父後來把我的工資調到了和副總平級。
周凱的備用卡,周雅當著我的面剪掉的。
他當時嘴裡嘟囔了一句“至於嗎”,周雅回頭瞪了他一眼,他就沒再說話了。
那是我第一次,在這個家裡,看見有人替我說了“不”。
就這麼一件小事,我心裡某個地方,鬆動了一點。
我爸出院那天,周雅跟我一起去接的。
在醫院門口,她叫了一聲“爸”,聲音有點小,像是不確定該不該叫。
我爸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,說:“哎。”
就一個字,但我爸的眼角有點溼。
回家路上,我開車,周雅坐副駕駛,我爸媽坐後排。
車裡沒人說話,窗外的路燈一盞一盞往後退。
我媽在後排悄悄拉了拉我爸的手。
我從後視鏡裡瞥見,沒說話,眼睛重新看向前方。
這算不算一個好結局,我不知道。
但我知道一件事。
這一次,是我自己做的選擇。
不是忍出來的,不是耗出來的。
是我想清楚了,自己決定留下來的。
這兩件事,差別很大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