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換嫁叛臣府》第95章 各歸各賬(2)

作者:檀墨·1個月前

小滿被帶來聽讀處置時,先問了一句:“真的五日後讓我走?”

曹嬤嬤指給她看紙上的期限與見證押。她看了許久,才按下手印。

最後兩人是孫婆子與小藥工。

孫婆子承認引入淨罐過煙舊例、經手香餅與病退手續,後來也察覺香氣可能傷人。可具體香料成分尚未複驗,謝無咎的病與香餅之間也沒有完成官面因果認定。此時若只以“投毒”送官,官署一問實物和醫證,謝家交不出完整答案,反而可能讓她前後口供都被視作攀誣。

太夫人決定暫緩報官。孫婆子革去舊僕名籍,停發月錢,繼續分處看管;家規能處分的擅改手續、收受私銀另行造冊,涉及傷人和府外傳話的部分,則等待大理寺是否複驗、瑞香鋪與萬記人行核查有無新證,再決定以何事由呈報。

小藥工與她不同。

他沒有被指為謝府內宅的犯事者,只是因見過裴府東院小灶配料而被保護起來。繼續把人鎖在偏院,既不合適,也容易叫他以為謝府打算逼供。

沈照檀讓人把他的選擇寫成三項:由謝家護送回鄉;暫住謝家莊子,以藥圃幫工身份領取工錢;或由他指定一處可靠親友家,謝家只負責沿途護送。他選了第二項,條件是不改姓名、不賣身,日後官署傳問時願意到場。

雙方把條件寫進短契。小藥工本人、謝家莊頭與族老各執一份。次日啟程,路線不經過此前藏匿證人的院落,看守他的人也不再跟去莊子,只留下兩名普通護院沿途照應。

四冊處置全部讀完,已近午時。

會散以前,各處管事依次領取新規抄件,核過本處應守的條目再簽收。太夫人沒有另交一枚新印,只在新規末頁續批三個月,並將月底複核改成每月初三抽驗一次。

“先照此辦。”太夫人道,“三個月裡若有不便,記下來再改;若有人借新規爭權,也一併記。”

這一句話既是支援,也是約束。

沈照檀接過批示,照樣在經手欄落了自己的名。她掌握的是把事情查清、把規矩執行下去的許可權,不是誰也不能質疑的中饋之位。

午後,各人依處置分別交接。

長風另帶回裴府對續核單的答覆:萬記人行去年冬天已經散夥,舊賬據稱由東家帶離京城;裴府仍未查明西角門缺頁由誰經手。回函後附了萬記原址與東家姓名,卻沒有牙人去向的憑據。

沈照檀把它收入待核附卷,只在續核表上寫:“人行散夥為裴府轉述,東家去向待查。”沒有把“查不到”改寫成“畏罪逃走”。

申末,正院門房又送來一件東西。

這一次不是裴府回函,而是大理寺的調取文書。

文書列明,要謝家在兩日內提交謝無咎近三年的原脈案、煎藥簿和出具複驗短箋的醫者身份記錄。原件由收狀房當面點驗,另給收據;謝府醫者只說明舊案來源,不參與在押驗脈。至於是否准許另行復驗,文書仍未給出結論。

沈照檀逐項看完,先核文書字號與此前請驗狀的收件號是否相合。號碼相合,印押也無誤。

她讓曹嬤嬤取兩把鑰匙。

主卷櫃當著太夫人與族老的面重新開啟。青黛按調取文書點出三年脈案、煎藥簿和醫者短箋,逐件記錄頁數、舊損與原有封押;老賬房另制抄本留府,每一冊都附交接清單。原件裝入防潮的油紙套後,再由曹嬤嬤和沈照檀共同封口。

明日送進大理寺時,收狀房若少收一冊、少記一頁,謝家都能當場指出;若原件日後發還,也能照今日清單逐項驗回。

剛在清晨歸入各自賬目的人與事,到傍晚便又要從主卷裡調出第一批原件。

這一次,東西要真正進入大理寺的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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