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6章 點交
翌日卯末,三隻封好的文書匣從主卷櫃中取出。
第一隻裝謝無咎三年來的原脈案,共二十八頁;第二隻裝舊藥房煎藥簿兩冊,一百零六頁;第三隻只有醫者複驗短箋、身份籍貫與可供傳問的住址記錄。
每隻匣外都貼著交接單。封口一邊是太夫人的印,另一邊是族老與沈照檀的押。匣內另放一份目錄,寫明原有水痕、蟲蛀和松線的位置,免得官署收下以後將舊損誤作新損。
大理寺沒有調取藥罐、香餅或孫婆子的口供,這些東西便一件也不多送。
太夫人原想在文書匣外另放一套夾衣。謝無咎舊傷畏寒,牢中又未必有合身的厚衣,她擔心官署收了謝家的冊子,卻顧不上人在裡面如何過夜。
沈照檀沒有把衣物夾進匣中。
“文書走收狀房,衣物要走在押物品驗收處。”她請外院管事另備一張衣物清單,“兩件事混在一起,衣裳會被退,文書也可能被說成夾帶。按大理寺准許家屬送衣的舊例另遞,能不能收都取一張回話。”
夾衣拆開檢查過,裡外沒有紙條、藥包和暗袋。太夫人親手縫過的一處松線也重新挑開,請驗收人看得清楚。她心裡雖不好受,到底同意分路遞送。
出發以前,那名出具短箋的醫者又把自己的話當眾唸了一遍。
“老朽沒有替世子診過舊病,只看過謝府儲存的脈案、方底與藥罐查驗記錄。”他說,“能答的是脈案所記症候與舊傷未必完全相合,罐中曾有方外香料;不能答的是方外之物是否致病,更不能答是誰下的藥。”
沈照檀讓曹嬤嬤將這段話附在身份記錄之後。
“到了大理寺,仍照你親眼看過的說。”她道,“官署若問判斷,能判斷多少便說多少;不知道的,不必為了幫謝家補一句。”
醫者點頭:“夫人放心。醫案最怕人情添字,添上一句,前頭十句都不值錢了。”
遞送原件的仍是上回具名呈狀的族中長輩。另有老賬房負責點頁,謝家外院管事負責車馬與回執。三人走正門、遞正式調取文書,不攜私信,也不託人往在押處傳話。
辰正,車從謝府出發。
沈照檀沒有站在門口等。她回到正院,把留府抄本、昨日調取文書和空白回驗表依次鋪好。官署收下哪些、退回哪些、臨時加問什麼,都要等人回來後照實補進表中。
巳初,文書匣到了大理寺收狀房。
值房書吏先核調取文書與此前請驗狀的案牘字號,再看三道封口。確認無誤後,他沒有立刻拆匣,而是請謝家遞件人與一名大理寺掌案共同在開封欄落押。
第一匣點得最慢。
二十八頁脈案中有三頁邊角殘損,一頁曾用舊紙補過裂口。書吏逐一對照謝家目錄,在收據旁註明“舊損與目錄相符”。點到第十九頁時,他發現紙背有一塊淡褐水痕,目錄上只記了邊角泛黃,沒有單列這處。
老賬房沒有爭辯。他取出留存的封存拓樣,請掌案對照。拓樣上同一位置也有水痕,證明不是運送途中新添;但交接目錄確實漏記,便當場在謝家副本和官署收據上各補一行,由雙方共同簽押。
這個小疏漏耽擱了近兩刻鐘,也讓後面兩匣點得更仔細。
兩冊煎藥簿頁數相合,裝訂未動。書吏將其中夾著的三張散領票退回,說調取文書只要煎藥簿,散票若需入案,須另列名稱與來源,不能借夾頁一併送入。
老賬房把散票當場裝回謝家空封套,記明退回時辰。它們本就不該因夾在簿中便悄無聲息地成為官署材料。
第三匣點完後,醫者被請到側室問話。
大理寺問的不是裴府,也不是北境,而是三件很窄的事:短箋依據哪些原件寫成;藥罐殘留由誰取樣、如何封存;若要判斷謝無咎眼下是否仍受舊藥影響,需要怎樣複驗。
醫者答,短箋只依據今日送來的脈案與煎藥簿,以及他在謝府見過的藥罐查驗記錄;罐中殘留並非由官署取樣,儲存過程只能證明謝府內部經手,不能替代官面查驗;若要判斷在押者現狀,應由大理寺另請醫官驗脈,記錄舌象、睡眠、飲食和每日用藥,再與舊脈案比較。
。手經的後以房藥舊開離件原問單,來進房賬老把又案掌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