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換嫁叛臣府》第174章 駁牘(1)

作者:檀墨·27天前

第174章 駁牘

清案處催了三署,送到案前的卻只有兩份迴文。

大理寺的一份厚,兵部的一份薄。刑部派人來報,引錄底與校記的舊交割尚在核,當日午後再復。

蕭承徹先看大理寺迴文。

本寺現持謝無咎現案卷,內附刑部舊案覆文及會審錄文三頁;何日入卷、由哪一道移文送來,均依現案收文簿列在答紙上。至於三頁錄文所據是否就是刑部舊檔房後來找出的會審引錄底,大理寺只寫“當前未能同一”,留待刑部說明。

這答覆不算圓滿,至少把持有什麼、何時收到、哪裡仍不明分別寫了。

迴文最後另附一頁窄紙,右上角寫著“家屬補陳·來源已核”,下方是三項待問。書吏唸到第一項,便道:“殿下,這三問與本處前日所發多有相合,可要抄進下一道問籤?”

“為何要抄?”

“既然問的是同一件事......”

“本處問各署持何本,是奉敕清案的補陳。家屬問的是她希望官署再答什麼。”蕭承徹把兩張紙分開放下,“可以在同一封套裡,不能寫成同一身份。”

書吏應了一聲。

“大理寺既已核過來源,便附後存。”蕭承徹道,“與本處原問重合的,各署照官文作答;不重合的,不因家屬寫了便擴項。也不另發一紙,說本處採用了這三問。”

窄紙被放回大理寺答文之後,沒有移到清案問籤前面。

隨後才拆兵部迴文。

紙上有兵部職方司主事的親押,關防、時刻、來文號一項不少。正文也寫得很穩:

“承安七年舊案已經會審定結,所據軍報、覆驗與錄文俱經當時有司核明。今存北報後錄冊後謄本足供現案參照,原收發舊簿年深卷繁,已無再行檢送之必要。”

年輕書吏見關防、親押和來文號都齊,依首日分籤規矩,要在名簿的“已復”格內畫圈。蕭承徹抬手止住。

“公文是真的,和問題答了,是兩件事。”

書吏的筆停在格外。

“關防能證明這張紙出自兵部,親押能證明誰肯為這些字負責。”蕭承徹道,“它們不能替正文多答一個字。先核所問,再畫已復。”

書吏把名簿收回去,重新將問項與正文並排擺放。

蕭承徹看完,問:“本處來文問了什麼?”

暫調主事答:“問兵部現持後謄本的本文名目、原錄之別、入署年月與移交關防;另問最初報文原本於本部現存卷目中見或未見。”

“它答了哪幾項?”

“答了現有後謄本,也稱舊案已結。”

蕭承徹再問:“原本存否呢?”

屋裡靜了一瞬。暫調主事才道:“沒有直答。”

兵部送文的人還候在外間。蕭承徹讓人請進來,進門的正是迴文落押者。那主事年近五旬,行禮周全,站定後先道:“殿下,此案舊卷浩繁,臣署不敢為一件已經定結的舊案輕啟庫簿。後謄本既在,又經往年會審採用,足以說明當年案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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