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換嫁叛臣府》第175章 循號(2)

作者:檀墨·19天前

“你知道誰寫的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“知道何時寫的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“知道它就是最初疫報的號?”

“也不知道。”

衛硯山把紙推回來:“那你這一問,只有那串號是真的。”

沈照檀重新提筆:“北收冬字七十六是何文書之號?”

“還是滿。”

“滿在哪裡?”

“你已經叫它文書之號。”衛硯山道,“它也可能是收件號、移交號、匣號,甚至只是抄手臨時記號。先問它在哪本目錄裡出現。”

沈照檀劃去“何文書”三字,改成:

北收冬字七十六,在承安七年北路收文目錄中歸何簿、何類。

衛硯山沒有落筆,又看向第二行。那一行原本寫著:

當年會審承辦人據何錄號抄下“擇九具覆驗”與“右列九屍”。

“承辦人已經死了?”

“名籍所記,承安十一年病故。”

“那便別問死人記得什麼。”衛硯山道,“你手裡不是有會審引錄底?”

“只見過官面核見,不持原紙。”

“問紙。”

第二問被改成:

乙字二十七號會審引錄底現存題頭、引目及校記旁,可見何收文號;未見者照未見記。

衛硯山這才把禿筆放下。

“先生認得北收冬字的號式嗎?”沈照檀問。

“不認得。”他答得乾脆,“老夫做過刑部詳覆,沒有管過北路軍報收發。你若因為我致仕前穿過官袍,便把一串號拿來讓我猜,和請街邊算命沒有分別。”

他只替她刪出了官署可以落格回答的兩問,沒有說明該問哪位舊同僚,也沒有寫一封引薦信。

沈照檀謝過,移到長廊另一端的代書棚。仍是公開的舊桌,旁邊有人寫分家單,有人核租契。代書人照她改後的文字謄清,她在具陳處落名,又請代書人於經手欄署名,證明今日紙上沒有後來添入的“原報”“隱匿”或人名。

收紙前,衛硯山從廊下遠遠說了一句:“找到簿,也只證明號落在那裡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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