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5章 循號
大理寺一直拖到散值前,才肯給沈照檀看一張家屬知照。
紙上沒有兵部迴文全文,只摘出與她所請待問重合的三項官面結果:
最初報文原本,於兵部現存卷目未見。
現持後謄本來源欄,未記底本題名、最初收發號及謄錄人。
紙尾另有舊注“北收冬字七十六”,所指何簿、是否為後謄所據,均未核明。
最下方還有一行以濃墨重筆寫下的限語:不得將“現存卷目未見”改作原本不存在,不得將紙尾舊注先稱原報錄號。
沈照檀讀完,先問承辦評事:“這份知照,是因清案處採用了我的第一問?”
“不是。”評事道,“兵部答的是奉敕退補籤。你那三問仍列家屬所請待問。本寺只因補答與所請有重合,依例給你一份結果摘要。”
“我明白了。”
沈照檀又指向“北收冬字七十六”:“與先前查後謄本時用過的‘兵外雜收冬字四十一’,可是同一號系?”
“當前不能這樣寫。”評事道,“冬字四十一是京中兵部外收房現簿號,來處記城西臨儲所;北收冬字七十六隻見於承安八年的後謄紙尾。一個有今日簿目,一個只有舊注。字首、形成處和出現時間都不同。”
“即使都帶雜收之意,也不能並作一冊?”
“不能。先問北收二字歸哪裡。”
她沒有把這份知照當作三皇子給她的回話,也沒有追問誰在清案處看過附頁。她只在收訖處落名,再把三項結果逐字抄入自己的核文單。
寫到“北收冬字七十六”時,筆尖停了一下。
一串號不會自己跑到紙尾。誰寫的,是否有人借它遮住最初疫報,兩問幾乎同時浮上來,卻都沒有落紙。
她如今能證明的,只有後謄紙尾確有一處舊注。寫注者是誰、寫於何時、所指何物,連兵部都只答未核。若先問誰在遮掩,官署只需回一句所據不足,整張紙便會重新退回猜測裡。
沈照檀把空白問紙折起:“初八再呈。”
評事看她一眼:“為何等兩日?”
“先請人把不能問的劃掉。”
***
七月初八,崇義坊義訟廊外排了十幾個人。
衛硯山仍坐在那張缺角方桌後,舊袍洗得發白,手邊只有一支禿筆。輪到沈照檀之前,一個典當了銀鐲的婦人正把當票拍在桌上,認定當鋪吞了她的東西。
當票右下角寫著“成字三十”,取贖日期卻被水浸糊了。
婦人的狀紙上寫:“掌櫃見財起意,暗毀舊簿,侵吞銀鐲。”
衛硯山問:“暗毀舊簿,你看見了?”
“他拿不出簿,不就是毀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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