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9章 鈐題
外院的燈芯剛挑過一輪,大理寺又送來兩張候審反問紙。
一張問謝氏舊物由誰交到家屬手中,一張問嶽秉義及相關人員如何與家屬發生聯絡。兩張紙後各附材料名目,字寫得謹慎,界卻放得很寬。
“相關人員”可以是方小川,也可以是與沈照檀說過一句話的車伕、舊僕、書吏。若不鎖附目,往後添進十個人,仍能說沒有改題。
蕭承徹將紙橫過來,問送件的刑部主簿:“你要兩問,還是要借兩問留一道空門?”
主簿道:“下官只為核清來路。”
“來路有多少項?”
“殘玉、嶽秉義問紙、家屬核過的沈府門、車、庫舊紙,還有——”
“寫在附目上。”
主簿頓了一下:“日後若另見材料呢?”
“另見,另呈。”
“會核時不能補問?”
“不能。”
蕭承徹將兩張反問紙疊在一起,壓回案邊:“併成一問。只問已經附卷或列入來源待核夾的材料,由何時、何人、何種路徑取得,現有記載能否逐項核明。附目以今夜所封為限。你若問某人是否奉謝家之命,或某物是否聯絡憑信,便還是預審中被駁的題。”
主簿沒有再爭,只接過紙去外間重寫。
案上另有大理寺評事隨預審記錄送來的一行小字:家屬若得留一問,擬請核北收冬字七十六之後續分送。
這句話同樣越了一步。
“後續分送”四字,先認定七十六項曾經分送;“何處”二字,又認定必有去處可答。現有目錄只說明北收冬字一至一百二十歸在臨時雜收簿,七十六項究竟收了什麼、是否轉入正目、原冊是否尚存,都沒有材料。
蕭承徹提筆,將那一行劃去。
錄事以為他要整項退回,已經取來退籤。他卻在下方另起一行:
如第一端答原本未見,且第三端答引文字號未核,得追問北收冬字七十六於現存目錄與交割索引中是否另見分送記載。只答見、未見,不據此調取原冊。
寫完,他把兩張紙都交給錄事。
“送大理寺鈐題房。今夜封字。”
***
鈐題房比核文房更窄。
長案正中橫著一把木尺,尺內是大理寺、兵部、刑部與清案處的席位,尺外只設一張家屬知悉案。青漆題匣開著,匣底空無一物。四角燈火照得極亮,連紙邊一根翹起的纖維也看得清楚。
蕭承徹入席時,眾人已經到齊。
他第一次見到沈照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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