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7章 歸卷
歸位副錄在次日午正前編成。申初,謝無咎被帶進牆內問答房,案上沒有問籤,也沒有刑部的人,只有那冊新編好的副錄。
大理寺評事將副錄推到橫尺另一邊:“昨夜會核處置已成。本寺依限編頁立號。你是現案被問人,只核與你原答、案物有關的入案位置,籤知悉即可。”
謝無咎沒有先看處置結論。他翻到材料總目,問:“嶽秉義的三頁問紙在哪?”
評事用筆尾點在第二格。
格中寫著:大理寺內形成,現案候核問紙三頁;念回、按印、經手頁俱在。報亡附件另列一頁。收付號與頁次寫得分明,後面仍有“不作已採證言”六字。
“沒有改成舊案雜核,也沒有因本人已亡撤出?”謝無咎問。
“都沒有。問紙是否可信仍待核,形成位置不因報亡改變。”
謝無咎看過騎縫小印,才將這一頁翻過去。
嶽秉義已經不能再走進官門為自己爭一遍。至少那三頁紙沒有在他死後變成一份可以隨手挪走的死人閒話。
***
下一格列兩枚殘玉,總目只寫:“玉甲、玉乙來源紙及限縮核見,另見案物房簿。”
謝無咎的手停在“另見”二字上。
“兩件物號呢?”
隨行錄事道:“原物在案物房,不入紙卷。”
“我問的是物號。”
錄事翻了翻手邊底冊:“物號分別是玉甲、玉乙。”
“封袋?”
“各自一袋。”
“封泥和架號?”
錄事沒有立刻答。他回身取來案物房午前送到的點收回籤,才念出兩道封泥號和兩個相鄰架位。六月三十接物時留下的兩處官封,七月初一案物房複核穿孔磨損與隨物舊繩時曾開啟,驗畢當日重封;舊繩仍隨各自物號入袋。
謝無咎把歸位副錄推回去:“寫進去。”
評事道:“原物另架保管,本就有案物簿。”
“案物簿知道玉放在哪一架,現案總目只知道另見。”謝無咎道,“往後若有人從案物房調走其中一件,這一格仍可以原樣留著,看不出少了什麼。”
“你要禁止別案調物?”
“我沒有這個權。”他看向評事,“寫兩件物號、架號。若依法調取,便在這兩行後添調文號、去處、時刻、交領人。不是不許調,是不許調完以後只剩一個‘另見’。”
評事看了他片刻,命錄事補格。
玉甲、玉乙由一行拆成兩行。各自物號、封泥號、架位落定,末尾又添一欄“調取回填”,當前兩欄俱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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