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墨水不同,就算幹掉的顏料能在加水後繼續使用,可如果不用筆刷蘸取底部或持續攪拌,混在水裡的顏料就很快會沉底。遇到淺色,只需靜置幾秒,用羽毛筆蘸取的液體裡就基本不剩太多顏色了。
因此,當菲麗絲手中只有羽毛筆、且需要用細筆尖勾帶顏色的線時,就只能先用粗筆刷蘸取顏料,手動把顏料塗到羽毛筆的筆尖上,再下筆去畫。當然,用特殊顏色的顏料去抄寫文字時也是這個流程。
原始的羽毛筆沒有儲墨囊,塗一下只能寫出半個字母。
因此這個流程不但費時間,還極費手和脖子。每次用藍色或紅色顏料抄寫時,菲麗絲都覺得抄一行比正常抄一個段落都累。
現在文字部分抄完了,又有了能蘸上顏料就能直接勾畫細節的細毛筆,不管是繪製大小插圖還是頁面裝飾的速度都跟著上了一個臺階。
得到如此好用的工具,菲麗絲自然是想要向贈予者表達感謝的。
但一方面她現在搬到主樓客房了,城堡內也還有不少從威登堡來的客人,二人私下單獨聊天要是被人發現很容易惹出麻煩;另一方面,她現在手裡除了錢也沒什麼能用來作為謝禮的東西……思來想去時間都要到了年底,她還是沒想到一個合適的回禮。
也是此時菲麗絲才恍然察覺到,即使二人已經相識近五年,她都不知道對方具體喜歡什麼,想買禮物都無從下手。
“送禮物還不容易?”
作為目前最常在尼託伯爵身邊晃盪的幽靈,哈特難得此刻很有發言權:“手帕,腰帶,荷包,您隨便送點什麼他都會喜歡啊!”
“最好是親手做的!”貝爾碧娜跟著在旁邊興奮補充道,“那樣才有誠意!”
“那可能有些困難,菲麗縫破洞的針腳像蜈蚣一樣難看。”冉娜嘻嘻笑道,“要是拿出去會被人笑話吧?”
“那就算不親手做,找人做也行啊。”
哈特大咧咧地接話道:“之前我還看到戈特爵士的侄子向別人炫耀他未婚妻送他的馬刺,不騎馬的時候也不摘,平時走路時還故意踢踏出聲音,恨不得睡覺的時候都穿著……”
鑑於哈特說話總是說著說著就偏離了重點,菲麗絲倒也沒細究他具體說了什麼,只順著對方的思路繼續發散。
以他們二人現在在明面上的關係,她去找工匠專門給對方定製一份禮物顯然不合適,也很容易留下實質性的物證。
同理,為了不去挑戰城堡內所有人的劣根性,她親手縫製的東西也不好往外送……那就只能送點放在所有人面前都不會讓人覺得二人有曖昧的東西了。
再次沉思許久後,最後還是哈特之前說的“馬刺”給了她一點微妙的靈感。
之前她還在冉娜的姐姐,瑪利亞夫人手下做侍女時,曾為了能儘快適應側騎馬繪製出了近現代出現的側馬鞍,後來還真被公爵宮的工匠做出來了。
她現在來到帝國五年多,卻從沒聽說這邊允許女性貴族用跨騎的方式騎馬,也沒聽說過有關側馬鞍的任何訊息,那就說明這件東西還沒有從波拉薩卡傳到帝國這邊。
既然“側鞍”目前還是個非常新奇的東西,能有效輔助貴族女性獨立優雅地騎馬,並被證實在如今的生產水平下能被造出來,那它必然會是個“好禮物”。
底層的人用不上它,但上層貴族一定會喜歡它。
比如一直喜歡收集各種新奇事物,以“學者”自稱的神聖雷慕帝國皇帝——沃爾多皇帝陛下。
帝國貴族向來推崇武力,不但是男性,擅長狩獵的女性貴族也會被視為典範。
可在馬鞍沒有改良過的情況下,女性貴族既要時刻保持優雅的坐姿,又要用雙腿放在一側的姿勢騎馬最多能讓馬以緩慢的步行前進,速度快起來必然會墜馬。因此,如果一位貴婦人想要騎馬快速出行,只能坐在一名騎士身後做“乘客”,根本無法以“騎手”的身份坐在馬背上。
從一開始就在條件上拉開了差距,又何談之後。
偏偏狩獵又是此時帝國貴族最常見的社交場合,且是少數女性貴族不會因性別被排斥在外的娛樂活動。如果能親身參與進去,不管是對自身還是自己的家族都能帶來相當大的正面影響。
所以,即使冒著墜馬可能會受傷甚至身亡的風險,許多身份顯赫的貴族女性也會主動積極參與狩獵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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