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來自學生們的反擊》第66章 學校(六)(1)

作者:果敢的撓撓熊a·1個月前

昨天沒寫是去找素材了,要不然還真沒啥可寫的。

畢竟咱們也不能幹論不是嗎(幹論也不是不可以,但是我一初中生哪來這麼好的文筆啊,我要能寫出十萬字純論述的文章我還寫小說幹啥),還得找事實論據。

那今天我們就繼續盤點那些學校的迷惑行為吧。

首先就是最近總是看到這樣的新聞啊:由於學生帶手機去學校被發現了,然後老師就給沒收,然後還當眾銷燬,有用水泡了的,有拿錘子砸了的。

結果呢,事後校方還回應:這些都是經過家長同意了的。

啊對對對,你是校長,肯定你說啥就是啥嗎!畢竟誰還有你更瞭解這個學校呢你說是吧?

好的首先從道德角度來討論這件事。

我只能說你當眾銷燬手機的行為完全起不到震懾的作用,學生們認為不是下一次不能將手機帶進學校,他們該帶還是帶,只是會想方設法讓自己帶的手機更隱蔽。也就是說你這麼做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,相反還會帶來暴力教育的結果。這樣的話在學生眼裡暴力地做事是完全可以的,因為這是老師、學校教給他們的,那麼他們在潛意識裡就會認可這種暴力的方式。

打個比方吧,現在很多人都上班摸魚,肯定有被老闆抓包的時候吧?被抓了之後罰款,再罵你一頓,行了,然後呢?你會因此就不再摸魚了嗎?沒有吧!你肯定還會摸魚的,只不過盯老闆盯的更專注了,生怕讓老闆發現。被發現了,再吸取教訓,繼續摸。(你要是被抓了一次從此不再摸魚,你說你戒過毒我都信)

你看,老闆罰款、罵員工,是不是暴力行為?結果對你有任何作用嗎?

我感覺這裡可能會有槓精:那要是照你這麼說,那些違法的人也不能用暴力解決嗎?

這絕對是偷換概念。

首先,上過初中的都知道,法律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,犯罪行為有著應受刑罰處罰性,那麼,執法機關使用暴力執法是合規合法的,是法定公權力,而家長、學校、老師都不具備這種權力,因此,普通人暴力執行是不合法的。

其次,犯罪人員己經觸碰法律的紅線,對於他們的懲罰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給出的判決;而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的錯誤基本都是行為上的細微過失,並不構成犯罪,且未經過審判機關審理,所以兩者並無任何關聯,不能混為一談。

第三,國家規定,就算是在懲處犯罪分子,也不能使用暴力進行逼供也不允許獄中毆打、虐待;國家尚且如此,家長老師又有什麼資格實行暴力教育?

(在這裡還要提一嘴,為什麼現在有些家長就那麼暴力呢?你要是氣沒處撒你就去拳擊館打幾拳,你竟回家把氣撒在孩子身上,我咋不見你打老闆呢,說白了就是欺軟怕硬嗎?還有孩子就犯了點雞毛蒜皮的小事,跟把你家傳家寶弄丟了似的,還有那打法,我靠了你就古時候嚴刑逼供都沒你恨啊,你這純就是沒把孩子當人看啊,孩子是你家罪人啊還是咋的?還有的人,就因為孩子沒考好就一頓亂打,他只是做錯了題,不是做錯了人!你這麼做配得上你父母的身份嗎?孩子沒考好不應該是分析錯題然後爭取下一次考好嗎?)

(此為對前面家庭教育的補充內容)

Last but not least,教育的目的是糾正思想、引導行為,對於心智未成熟的孩子,應該以耐心溝通和正向引導為主,暴力只會製造恐懼,無法從根本上改正錯誤。

綜上所述,懲處違法者是國家專屬的司法權力,個人無權效仿。對罪犯的懲戒也杜絕惡意毆打虐待,對待心智不成熟的孩子,更不該使用暴力。管教和司法處罰二者主體、程式、目的完全不一樣,不能一概而論。

那麼道理講完了,開始依法維權時刻!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明確私人合法財產禁止任何個人破壞,故意損毀財物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,必須按照手機原價進行賠付。《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》寫明,學校不允許以毀壞財物的方式開展教育管理工作。

若手機價值較高,情節嚴重的,還會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中的故意毀壞財物罪,會被追究刑事責任;未構成犯罪的,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相關法規,可予以治安處罰。

如果手機所有權是家長本人,家長自願讓老師銷燬,事後不再追究賠償,一般不會再要求老師賠錢,但老師的行為依然違規。但如果手機屬於未成年人個人財產,監護人無權主動同意損毀孩子的財物,監護人的這一許諾在法律上是無效的,因為監護人處置未成年人財產,只能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,毀壞財物顯然不符合該原則。

那要是說:這東西是我花錢買的,那它就是我的!

不好意思了,根據我國法律規定,家長專門為孩子購置、交由孩子個人使用的物品(手機、衣物、學習用品等),屬於無償贈與,所有權歸孩子本人。出資購買不等於永久持有所有權,贈與完成之後,物品就屬於孩子的私人財產,家長僅有合理保管權,沒有毀壞的權利。

《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》明確要求學校不得以毀壞財物的方式進行教育懲戒,這條約束針對學校和教師,不會因為家長同意就自動失效。教育部門依舊可以認定教師處置方式不當,對涉事教師進行批評教育、校內處分。

還有的學校呢,說他們砸的手機都是常年來收繳的、無人認領的手機。

有律師出來回應了:哪怕學生沒有認領,這也屬於合法的財產,即便是無主的那也是財產,你首接砸了不是故意毀壞財產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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