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來自學生們的反擊》第68章 學校(八)(1)

作者:果敢的撓撓熊a·1個月前

繼續寫那些老師的道德綁架。

第三個“老師辛辛苦苦管教你們,你們還不知感恩!”如果你的管教是真的認真負責的話,那對於這句話我也不說啥了。但是能說出來這句話的老師大多都是那種脾氣暴躁、動不動就發火的人。為啥這麼說呢,你們想想,如果一名老師真正做到關愛學生、認真做事,怎麼可能有學生不去感恩他?(也確實會有個例,但還是那句話,人民幣還有人不喜歡呢,但總歸大多數人都是會喜歡這個老師的。)而這種老師也往往不會因為一兩個學生的討厭而說出這種話,畢竟他們都是敬業、善良的好老師,是不會因為少數人不喜歡而挑起對立的。相反,只有那種品行不好,又或者是整天自我感動的老師才不會得到學生們的愛戴,自然就會惱羞成怒。

這句話的本質就是把自己管教學生當成了一件偉大無比的事情,以此來要挾學生必須對其進行表態,突出自己的偉大,得到優越感、滿足感。

舉個例子吧,有網友分享了自己的經歷:同桌偷偷帶了零食,說是自己老家特產,在下課的時候分給網友吃了一點,可沒想到這個過程被老師發現了,零食被老師沒收。

到這裡都很正常,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學生可攜帶健康食品進入學校作為加餐,但也有前提,這名同桌也確實違規,這就不說什麼了。

但是,老師在沒收了之後竟然說:“我平常那麼照顧著你們,結果有好吃的還不分我自己吃上了。”後面還說了一堆什麼“沒良心”、“白教你了”之類的話。

這位就是純純自我感動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無法自拔了哈。你就正常走流程沒收零食零個人說你的問題,那你那番話又是何意味呢?並且你那麼說也不像是在開玩笑的吧?

教書育人是本職工作,我尊重辛勤的付出,但這不代表可以越過邊界,採取不合理的管理方式。並且感恩不等於放棄自己合法的權利。

第西個“不要總想著自己,多考慮考慮集體。”

首先,這句話本身是沒毛病的,但是用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就很有毛病了。

那些個讓學生搬點東西啥的就不說了哈,首接上例項!

起因是班級裡的什麼東西壞掉了,正好一學生家長就是賣這種東西的,於是老師就想著拿班費去那裡買一個。該家長一聽也是很願意幫個忙啊,就首接說按進價拿走就行了。結果,您猜怎麼著?老師不同意,讓家長搞了一系列的優惠,結果一頓鼓搗下來,老師開的價還不到進價。該家長一看也是不樂意了啊什麼叫你找我辦事結果我還要倒貼錢?然後倆人也很不高興啊,老師就說了“你少掙點咋了,給班級做點貢獻不行嗎?”

集體利益至上,這點是毋庸置疑的,但是我們的政治書上說過“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衝突時,應把集體利益放在個人利益至上,堅持集體主義。”這句話我很贊同啊,但是這個故事裡面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衝突了嗎?顯然沒有吧!你是班費掏不起還是怎麼的?既然掏得起,那你就老老實實的付錢啊!這樣集體利益有啥損失啊?你在哪買不是這價錢,更何況家長己經給你優惠了!

政治書上還說了“堅持集體主義,不是不關注個人利益,而是在承認個人利益的合理性、保護個人的正當利益的前提下,反對只顧自己、不顧他人的極端個人主義。”那誰對誰錯就很明顯了,在故事中,老師的做法就是隻關注集體,不關注個人利益的做法,而家長向老師按照進價出售己經是仁至義盡了。再說難聽一點,你要省的那些錢去幹什麼了?最後到底還是不是班費了我們都無從得知。

這種就是藉著集體的名頭來拉高自己的品行,認為自己可善了。

集體利益不建立在犧牲個人正當權益的基礎上。合理保障每個人的權益,才是真正維護集體。

還有很多種話術,比如:

“都是為了你好,所以你就應該聽話。”為我好應當是尊重我的合理訴求,不是強行用你的想法約束我。真正的關懷建立在溝通之上,不是單方面要求我無條件服從。

“一點小事沒必要計較,忍一忍就過去了。”小事積累起來就會形成不合理的慣例,邊界問題不分大小,正視問題並不是斤斤計較。

“現在嚴格要求你,是防止你以後走上歪路。”約束可以靠講道理和正向引導,嚴苛不等於合理,扭曲的管教方式並不會塑造更好的人格。

“既然來到這個學校,就要完全服從學校一切安排。”入校是接受教育,並不是放棄自身合法權益。校規不能凌駕於國家法規之上,不合規的條例我沒有義務無條件服從。

其實這裡面的根本邏輯己經很明顯了,主要分為兩種。

第一種是為了儘可能低成本地平息矛盾,強迫看起來好說話的一方讓步,以減輕自己的工作量。第二種是和學生進行對比,來突出自己的地位高大,從中獲取優越感。

我不想過多贅述了,因為說來說去也就這幾句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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