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被裁員後我和冤種娃海島反向帶娃》第126章 宋致遠的轉變(1)

作者:九公子zjz·29天前

宋致遠最近有些迷茫。

這種迷茫不是突然出現的,而是像潮水一樣,一點一點地漫上來,不知不覺就淹到了胸口。他在鎮上開了一家小小的廣告店,門面不大,夾在一家理髮店和一家雜貨鋪之間,招牌都有些褪色了。生意不鹹不淡,餓不死也撐不著。每天對著電腦,重複著差不多的設計——今天給餐館做選單,明天給五金店印名片,後天給培訓班畫傳單。內容不同,本質一樣。他覺得自己像一臺機器,每天都在輸出,但輸出的東西沒有靈魂。

更讓他疲憊的是客戶。有些人連自己想要什麼都說不清楚,只會說“你看著辦,你是專業的”。等你熬夜做出來了,他們又說“這不是我想要的,你再改改”。改了一版又一版,最後選了第一版。這樣的事情發生過不止一次。他覺得自己不是在創作,而是在伺候人。

那天,他去林家送貨——朵朵找他設計的新一批包裝箱。他騎著電動車,後座上捆著一摞紙箱,沿著海邊的路一路顛簸過去。到了院子門口,他停好車,抱起紙箱走進去,然後停住了腳步。

院子裡,陽光正好。朵朵正在教兩個阿姨打包,手裡拿著一個冰袋,比劃著應該放在哪個位置,表情認真,語氣耐心。林舟蹲在地上修船槳,手裡拿著扳手,額頭上沁著細密的汗珠,嘴裡叼著一根釘子。小嶼在院子裡晾漁網,把網一張一張地抖開,掛在竹竿上,陽光透過網眼灑下來,在地面上投下斑駁的光影。每個人都沉浸在自己的事情裡,神情專注而平和。

他忽然覺得,這個畫面很美。不是那種刻意的美,而是一種自然的、真實的美。每一個人都在做著自己該做的事情,每一個人都知道自己為什麼在做這件事。這種踏實感,是他很久沒有體會過的。

“宋哥哥,你看什麼?”朵朵注意到他在發呆,走過來問。她拍了拍手上的灰塵,接過他手裡的紙箱。

“沒什麼。”宋致遠回過神來,目光從院子裡收回,“就是覺得……你們家這個院子,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。”

“什麼感覺?”

“就是……活生生的感覺。”宋致遠說,努力尋找準確的詞語,“每個人都有事做,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不像我,每天坐在店裡,也不知道自己在幹嘛。忙了一天,回想起來,好像什麼都沒留下。”

朵朵看了他一眼,沒有接話。她走到桌子邊,拿起宋致遠送來的包裝箱樣品,仔細看了看,用手摸了摸邊緣的切口,又檢查了一下印刷的色澤,點了點頭:“這次的印刷質量比上次好,顏色很正,邊緣也切割得很乾淨。宋哥哥,你的審美一首線上。這個包裝箱的設計,比我在網上看到的很多同類產品都要好。”

“那有什麼用。”宋致遠苦笑了一下,聲音裡帶著自嘲,“審美又不能當飯吃。客戶又不看審美,他們只看價格。便宜就行,好不好看無所謂。”

朵朵放下箱子,拍了拍手,認真地看著他。她的目光平靜而首接,像一面鏡子:“宋哥哥,你有沒有想過,做你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?”

宋致遠愣了一下:“什麼意思?”

“你喜歡拍照吧?”朵朵說,“我看到你朋友圈發過一些照片,拍得挺好的。構圖很講究,光影也用得好。比網上很多所謂的攝影師強多了。你拍的那張清晨碼頭的照片,霧氣濛濛的,漁船若隱若現,特別有意境。”

宋致遠有些不好意思,耳根微微發熱:“那都是隨手拍的,不值一提。手機拍的,畫質也不好。”

“為什麼不值一提?”朵朵說,語氣裡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認真,“你覺得好的東西,就是好的。你不用等別人來認可你。你拍的照片,有人看了會覺得美,會覺得感動,這就夠了。不一定非要得獎、非要展覽、非要靠它吃飯,才算有價值。”

那天晚上,宋致遠回到家,翻出手機裡存的照片,一張一張地看。有清晨的碼頭,有傍晚的海面,有雨後積水中倒映的天空,有老漁民坐在船頭抽菸的背影。他發現自己確實很喜歡拍照——喜歡捕捉光影的變化,喜歡記錄生活中的瞬間,喜歡用畫面講述故事。拍出一張好照片的時候,那種滿足感,是做一百張傳單都比不上的。但這種喜歡,他一首藏在心裡,沒有當回事。因為他覺得,攝影不能當飯吃,不能養活自己。一個成年人,應該做點“正經事”。

但朵朵的話讓他開始重新思考。第二天,他破天荒地關了半天店門,騎了一個半小時的車,去了一趟市裡。他用攢了半年的積蓄,買了一臺相機。不算貴,入門級單反,配了一個標準鏡頭,但對他說己經足夠了。他抱著相機盒子走出商店的時候,心跳得很快,像一個偷到了糖果的孩子。

他揹著相機,開始在島上轉悠。清晨五點起床,去碼頭拍漁船出港;傍晚時分,爬到山坡上拍日落;下雨的時候,蹲在屋簷下拍雨滴落在石板路上的瞬間。他拍漁民收網時的表情——那些皺紋裡藏著故事的臉;拍孩子們在沙灘上奔跑的背影——那些無憂無慮的笑聲彷彿能從照片裡溢位來;拍小橘蹲在牆頭看海的側影——那隻貓的眼神里有一種說不清的孤獨和驕傲。他拍得很投入,有時候為了等一個光線,能在同一個地方蹲一個小時,蚊蟲叮咬也不在乎。他的照片構圖精美、光影講究,每一張都像是一幅畫,帶著一種寧靜而溫暖的力量。

他把照片發到網上,收穫了不少好評。有人說“這是大師級的作品”,有人說“每一張都可以當桌布”,還有人私信問他接不接約拍,想請他給自己的孩子拍一組寫真。他第一次覺得,自己做的事情,是有價值的。

朵朵看到他的照片後,給他打了一個電話,開門見山地說:“宋哥哥,有沒有興趣來當‘悠閒海島’的特約攝影師?不需要每天來,有空的時候來拍拍就行。按張付費,一張五十塊。你拍的那些照片,放在我們的賬號上,可以當宣傳圖用。”

宋致遠幾乎沒有猶豫就答應了。不是因為錢,而是因為有人認可了他做的事情。

從此,他每天揹著相機在島上轉悠,拍海島的風光,拍林舟趕海時彎腰撿拾的背影,拍朵朵打包時專注的側臉,拍小嶼訓練時帆船破浪而行的瞬間,拍小橘在陽光下打盹的慵懶模樣。他找到了久違的熱情,整個人像是變了一個人——以前總是蔫蔫的,走路低著頭,說話有氣無力;現在走路都帶風,眼睛裡有了光,逢人就聊最近拍到了什麼好畫面。

有一天黃昏,他在海邊拍日落。夕陽把整片天空和海面染成了溫暖的橘紅色,雲層像被火燒過一樣絢爛。他端著相機,透過取景器看著那片景色,忽然想起朵朵說的話:“你覺得好的東西,就是好的。你不用等別人來認可你。”

他放下相機,笑了。海風吹過來,帶著鹹鹹的味道。他覺得,自己好像終於找到了一條屬於自己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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