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9 章
律師函發出後的第三週,程嶼白同意過戶。
條件是分三期還他已交的月供,大概四萬多。
我答應了。
手續辦得很快。
妻子幫我聯絡了國內的中介,房子掛出去賣,兩週就有人看中了。
成交價比首付翻了接近一倍。
尾款打到我賬戶那天,我坐在陽臺上看了很久那個數字。
四十一萬。
從二十三變成四十一,這中間隔了三年的沉默和六千公里的距離。
我媽那邊很久沒來電話了。
程嶼白也不再發訊息。
我以為事情就這麼過去了。
但第四周,一個包裹寄到了溫哥華的家裡。
寄件人是我爸。
開啟,裡面是一箇舊鞋盒。
盒子裡裝著幾樣東西:我小學時候的三好學生獎狀,初中的鋼琴考級證書,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影印件,還有一張照片。
照片上我大概七八歲,站在一架黑色鋼琴旁邊,笑得露出豁了的門牙。
盒子底部壓著一張紙條。
我爸的字,歪歪扭扭:
“小睦,這些是我從車庫的舊紙箱裡翻出來的。你媽當時說扔了,我偷偷留下來的。爸不會說話,但爸知道,對不起你。”
最後一行:“在那邊好好的。”
我把紙條看了三遍。
指尖有點麻。
妻子下班回來看見我坐在地上,面前鋪了一地東西。
她沒說話,蹲下來,拿起那張照片看了看。
“你小時候長這樣啊。”
“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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