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後一切維持原樣。
我繼續當那個隨叫隨到的透明人。
六月,我和妻子開始收拾出租屋的東西。
沒什麼好收的。這間屋子本就沒什麼我們的痕跡,像箇中轉站。
裝了兩個行李箱,大部分舊物直接捐了。
最後走的那天早上,我站在視窗看了一會兒。
樓下是菜市場的早市,吆喝聲混著油煙味往上飄。
妻子拉好行李箱站在門口:“走嗎?”
“走。”
我沒回頭。
飛機是下午的,從這座城市到溫哥華,十一個小時。
十一個小時後我就會落在一個全新的地方,岳父岳母在出口等著。那裡有人給我留了房間,書架裝好了,窗簾選的是我喜歡的灰藍色。
岳母提前發照片給我看的時候,說的是:“知睦你看看這顏色行不行,不行我再換。”
她問我的意見。
這件事比任何一張機票都讓我覺得值。
登機前,我編輯了一條很長的訊息,發到家庭群裡。
內容很簡單:我和妻子決定去溫哥華髮展,已經辦好了所有手續。以後逢年過節影片聯絡。
發完把手機調成飛航模式。
沒等回覆。
也不需要。
訊息在群裡安靜地躺了四十分鐘。
程嶼白最先看到。
他正躺在那套用我首付買的房子裡刷短影片,習慣性點開家庭群,以為是我媽發的養生連結。
看了三遍,確認那行字寫的是“溫哥華”。
他給我打電話,關機。
發微信,飛航模式不線上。
“媽!”他從沙發上彈起來,“哥說他出國了?!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