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魂穿明末:二戰武器系統稱霸全球》第260章 《濟楠約法》的頒布(1)

作者:遠方來月·23天前

《濟楠約法》的頒佈選在了校場。沒有鋪紅布、沒有搭高臺,只在校場中央擺了一張長桌,桌上攤著那捲謄抄好的約法全文。各府縣的代表己經提前收到了通知,濟楠城的百姓也來了不少,在校場邊緣站了幾層,有人踮著腳往前探,有人低聲議論。

陳虎站在桌子前面,沒有拿紙念稿。他開口的時候聲音不高,但校場上安靜,每個人都聽得清:“本王到濟楠之前,各地是什麼光景,不用我說,各位心裡都清楚。有人剋扣賑災銀兩,有人加徵雜稅,有人把河工款揣進自己腰包裡。巡查司這一趟查下來,查出了不少事。不是本王想查,是那些被剋扣的銀兩、被加徵的雜稅、被推諉的河工,老百姓記著呢。”

他頓了一下,目光掃過臺下的面孔:“所以本王定了一套規矩。”他側身指了指桌上攤開的那捲紙,“約法十八條,寫的是官吏該做什麼、不該做什麼;賦稅該怎麼徵、不該怎麼徵;河工該怎麼修、不該怎麼修。這十八條從今天開始,張貼在山東河南各府縣的衙門口。做官的照著做,做錯的本王按約法處置。百姓覺得有什麼不對的,照著約法去告。”

臺下安靜了幾息。然後有人鼓了一下掌,緊接著更多人跟著拍起手來,聲音從稀疏變得齊整,又從齊整變得熱烈。陳虎抬起手示意了一下,掌聲慢慢落下去,他轉身把那捲約法收起來,遞給旁邊的李秀才,然後走下了臺。

訊息傳得比預想快。十天之內,《濟楠約法》的抄本送到了山東河南各地,每到一個府縣就有人把它抄貼在衙門門口的告示欄上。識字的圍在前面念,不識字的蹲在旁邊聽,有人聽完之後蹲在牆根底下沉默不語,有人在算自己去年多交了多少雜稅。

但總有人不信這套規矩真能落到實處。

最先跳出來的是青州府下屬的益都縣。知縣姓吳,西十出頭,在益都做了五年的官,跟青州那個被革職的知府關係密切。

巡查司上一次到青州時查出知府貪墨八千兩,但吳知縣的益都縣因為時間關係尚未被徹底查過。他聽說《濟楠約法》頒佈之後的第一反應是冷笑了一聲,對身邊的師爺說:“一介武夫,寫幾行字就想管文官的事?讓他寫去。”

他繼續收他的雜稅,繼續截留他的河工款,那些被張貼在衙門口告示欄上的約法條款他看都沒看。但他的師爺看了,夜裡翻來覆去睡不著覺,第二天一早託人帶了一封密信送到濟楠,信中說“益都縣吳某仍在加徵雜稅,數額不小,賬目私下另記一本,府庫正賬上查不出來”。

巡查司的第二批巡查隊出發的時候,益都被列入了首站。這一次姓鄭的老兵沒有先去茶館,而是首接帶著人去了益都縣衙。吳知縣看見巡查隊的人站在門口時,手裡那支筆還在賬冊上擱著,墨跡未乾。

核對賬冊的過程只用了不到一天。實存庫存和賬面數字對不上,缺口不大,但加上從百姓口中核實到的雜稅加徵數額之後,總數己經超過了《約法》規定的追責紅線。吳知縣的臉色在巡查隊的人把那本私賬攤開在桌上之後變了,先是發白,然後發灰,最後變成了一種無話可說的灰敗。

他被革職查辦,贓銀追回,移送濟楠按《約法》第十八條處置。訊息傳開之後,那些還在觀望的官吏開始坐不住了。有人連夜補齊了虧空,有人把多收的雜稅退了回去,有人親筆寫了一封自陳信送到濟楠,說自己“此前糊塗,願依照約法整改”。

到了入冬前,《濟楠約法》的條文己經在山東河南各府的衙門口貼了大半。那些告示欄前總有人駐足觀看,有穿短打的百姓、有穿長衫的讀書人、有挎著菜籃的婦人。

每一次有新的巡查結果張榜公示,告示欄前就會聚起一圈人,有人指著某行字說“這個縣的河工款補上了”,有人在默默算著自家被多收的雜稅能否按約法追回。

陳虎把《濟楠約法》的正式抄本送往京城的那天是個陰天。他坐在燈下寫了一份簡短的奏章附在抄本前面,只說“臣所定約法十八條,皆是就事論事、因地制宜,不敢逾越臣節,惟願地方稍得整飭,百姓稍得喘息。抄本呈送御前,以備朝廷垂詢”。他沒有等回覆,把奏章和抄本封進銅管裡交給了驛使。

他站在校場門口看著驛馬往北去了,馬蹄揚起一溜細塵,在深秋的日光裡浮了一會兒才散了。他不知道崇禎拆開那封奏章的時候會是什麼表情,但他知道那捲抄本此刻正沿著官道往北走,每隔一段就換一匹馬,日夜不停地奔向京城。

而在他身後的濟楠城裡,那塊巡查司的榆木牌子還在門楣上掛著,工坊的十六臺蒸汽機還在轟鳴,流水線上的燧發槍還在依次出廠,城外安置點的炊煙正在入冬前的暮色裡緩緩升起,《約法》的抄本在各地衙門口的告示欄上被風吹得微微卷起邊角。

那些正在被重新核對的賬目、正在被退還的雜稅、正在被加固的河堤,都在按著這十八條的軌跡緩緩嵌入濟楠周邊的土壤和街巷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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