琅南,寮國西北部的一個小縣城。經濟落後,街道坑窪,電線雜亂地纏在木杆上。
這裡環境複雜,山林密佈,河流縱橫,是金三角地區製毒販毒的核心地帶,外地人不敢靠近,當地人習以為常。
陳明哲整了整衣衫,推門進了家。他和方臨珊在這裡住了五年,一間用舊木板和鐵皮釘起來的房子,屋頂壓著石頭,怕風大掀翻。
五年前父親離世後,他給還在上初中的妹妹辦了休學,從昆城搬到了這裡。
陳明哲說,換個地方生活。方臨珊沒多問,收拾行李就跟他來了。
可她至今都不知道他為什麼帶她來這兒。她只知道,他每天天不亮就出門,有時半夜才回來。
她問過,他說找活兒幹。她便不再問了。
但她不知道的是,陳明哲其實是芸楠緝毒隊的臥底。來琅南五年了,上面只給他一個命令:守死這裡,不能讓這裡一毫一克的白粉流入國境線。
這不,他推門進來時,那個熟悉的聲音立馬傳入了耳朵。
“哥,你最近怎麼越來越晚了。”方臨珊坐在門檻上,手裡端著一碗飯,菜扣在飯上面,用另一個碗蓋著。
陳明哲聞言,把門關上,彎腰換了鞋,說道:“不是說了嗎,以後都不用等我。”
“我不等你,誰給你熱飯呀?”小姑娘說著,站起來,把碗放在桌上,揭開上面蓋著的碗,菜還冒著一點熱氣。
“我自己熱呀,我又不是不會熱。”他一邊說,一邊拿起了筷子。
“那你就不能早回來會兒嗎?”小妞兒在他對面坐下,雙手擱在桌沿上,看著他吃飯:“為啥越來越晚了?”
青年埋頭嚼著飯,沒抬頭:“找活幹啊,我不賺錢,拿什麼養你?”
“養我很費錢嗎?”她歪了歪頭,多少還帶了點委屈:“我吃的又不是很多。”
聞言,他放下筷子,看著她,笑了一下:“當然。你一天三頓飯,一頓一碗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就是一千多碗。而且你還要吃菜,吃肉,隔三差五還要吃水果。你知道這邊水果多貴嗎?一個芒果夠我吃三天飯。”
“那我以後不吃了。”
“你不吃就餓瘦了,瘦了就不好看了,不好看了就嫁不出去了。嫁不出去就得一首跟著我,那我不是虧大了。”
這話一落,小妮子瞪了他一眼:“誰要跟著你,我自己能活。”
“你拿什麼活?”陳明哲又拿起筷子,夾了一口菜:“你會幹啥?洗衣做飯是個人都會。你去外面找個活幹,人家一天給你二十塊,夠幹啥?”
“那我嫁人。”
“嫁誰?你認識誰?誰認識你?你天天待在家裡,門都不出,隔壁老趙你都沒說過幾句話,你嫁空氣啊?”
瞧瞧,這話一落,小妞兒就不說話了,低頭摳桌角上翹起來的一小塊木皮,都有點恨這個空間裡的自己,為啥這麼笨。
小夥子見狀,聲音放低了一點:“行了,吃飯。”
她沒動,還在摳那塊木皮。
“你吃不吃?不吃我全吃了。”他嘆了一口氣,一邊說著,一邊把碗推過去。
小妞兒聞言,回應道:“我吃過了。”
”?吃我看兒這坐你......了過吃“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