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峰接過話頭,聲音沉了下來:“我拿那十七分鐘的監控支撐。拿張某現在還在跳著上六樓支撐。拿劉某說‘夠她媽掙十年’支撐。條文是死的,案情是活的——劉老師,您比我們懂。”
張法官翻出法條:“但實刑可能讓他們在監獄裡受到影響,不利於改造。”
“改造的前提是認罪。”林峰說,“他們到現在都不知道自己錯在哪。劉某張口閉口覺得賠了錢就兩清了,你讓他怎麼悔過?”
“本案的暴力程度不適用緩刑。”周佳怡看著張法官,“五人至今不認罪,至今沒有一句道歉。改造的起點是‘我錯了’,他們連起點都沒走到。”
宋法官也開口了:“我同意小周的。十九歲了,還不知道打人犯法?不要求他背法條,他連‘對不起’都不會說。看守所裡關了幾個多月,他學會的是‘憑什麼’,不是‘我錯了’。你們讓我怎麼相信他緩刑之後會改?”
程法官沉默了半天,最後只說了幾句:“我不評價西年半重不重。我只說一句——如果這個案子不判實刑,我以後坐在審委會這張桌子上,不好意思再談‘司法為民’西個字。”
桌上徹底安靜了。
院長從頭到尾沒有發言,突然咳嗽了一聲。
”各位,我說幾句。“
”第一,關於事實。監控恢復之後,本案的暴力程度己經跟一審認定的事實完全不同了。量刑就必須變,這不是改得對不對的問題,這是不改就不對的問題。
第二,關於未成年人原則。劉庭的擔憂我理解,我做了三十二年法官,改判一個孩子實刑,我心裡也疼。但各位,緩刑的條件“確有悔改表現”。本案被告人悔改了嗎?
“第三,關於校方責任。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第三十九條寫得清清楚楚:學校發現學生遭受欺凌,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。他們沒報告,反而刪了監控。不追責,法律就是一張廢紙。”
他把筆帽扣上,發出咔的一聲。
“表決吧。”
“主犯劉某刑期建議西年六個月的,請舉手。”
十一隻手。
院長點頭:“記錄在案。透過。西年六個月。”
“好。散會。”
散會後,周佳怡在辦公室坐了一下,下午寫了個判決,到點就去接小瓜了,在奶奶家吃晚飯,回到家。
洗漱完,她靠在床頭給小瓜講故事。講著講著,她忽然停下來,摸了摸小瓜的腦袋:“小瓜,你想不想去學散打?”
“媽媽,什麼是散打?”
“就是…”她想了想,“以後誰欺負你了,你可以打他一頓。”
小瓜“騰”地坐起來:“我學!我學完第一個打爸爸!”
周佳怡愣了一下:“哪跟哪啊。”她把他按回被子裡,“算了,不學了,睡覺吧。”
“媽媽,你說我幾歲能打過爸爸啊。”
“為什麼要打爸爸。”
小瓜被問住了,想了半天:“不打爸爸了,其實我挺喜歡爸爸的。”
“但上次我睡覺,爸爸給我畫鬍子,說是我睡覺長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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