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炎把材料帶回家,坐在柿子樹下,翻開第一頁。午後的陽光從柿子樹的枝葉間漏下來,在紙面上投下斑駁的光影。老陳在頁首用紅筆批了一行字,字跡比平時更用力,像是在提醒蘇炎這不是普通的懸案——“此案卷宗已封存多年,調閱需特殊審批。以下內容根據當年辦案民警口述及檔案摘錄整理,部分細節可能因年代久遠而無法核實,建議蘇記者謹慎引用。”
第一起案件,1986年某月某日,北方河蘭縣。一名政法幹部在家中被殺。當天他下班回家,吃過晚飯,像往常一樣坐在沙發上看報紙。妻子在廚房洗碗,孩子在裡屋寫作業。兇手從院子翻牆進入,沒發出任何聲響。他穿過院子,推開虛掩的房門,走進客廳。幹部抬起頭,看見一個黑影。他還沒來得及喊出聲,鈍器已經落了下來。一下,兩下,三下。兇手很冷靜,像是練習過很多遍。
他沒有翻找財物,沒有破壞其他物品,甚至沒有多看死者一眼。目標明確——殺人。殺完人,他從懷裡掏出一把匕首,或者蘸著地上的血,在牆壁上寫下四個字——河蘭大俠。字跡很工整,一筆一劃,不像是倉促寫就的,倒像是練過書法的人寫的。兇手寫完,把匕首或蘸血的手指在牆上蹭了蹭,轉身離開。翻牆,消失在夜色中。
【積分+8,第一案細節。當前積分4506點。】
第二起案件,同年同月,僅僅隔了幾天。另一名政法幹部在家中遇害。同樣的鈍器,同樣的翻牆進入,同樣的“河蘭大俠”署名。這一次,兇手在牆上多寫了一個感嘆號。老陳在材料裡批了一行字:“他加了一個感嘆號,像是得意,像是炫耀。他在告訴警察,又是我,你們還是抓不到我。”
蘇炎把這兩起案件並排抄在筆記本上。同一個兇手,同一種作案手法,同一個署名。間隔只有幾天。他在試探,在挑釁,在告訴所有人——我敢殺第一個,就敢殺第二個。沒人攔得住我。
【積分+6,第二案對比。當前積分4512點。】
兇手從不在現場留下指紋、足跡、毛髮。他戴著手套,可能是線織的,也可能是橡膠的,警方無法判斷。他穿著鞋套,或者是用布把鞋裹住了,現場找不到一枚完整的鞋印。他作案後清理現場,不是用水衝——用水會有痕跡——他用乾布擦拭了可能觸碰過的地方。門把手、窗臺、桌面,一塵不染。警方在現場提取不到任何物證。彷彿這個人從來沒有存在過。
老陳的材料裡夾了一份當年辦案民警的回憶手記,紙張發黃,字跡潦草,像是寫的時候手在發抖。“我幹了一輩子刑偵,沒見過這種案子。他不是激情殺人,是預謀殺人。他知道被害人的作息時間,知道被害人家裡有幾口人,知道翻牆進去不會被鄰居發現。他把一切都算好了。他把每個人都盯了很久,摸清了他們的習慣、路線、家裡的佈局。他不是一時衝動,他是精心策劃。他在現場留下名字,是故意的。他怕我們不知道是他乾的,他怕我們抓錯人。他要我們抓他。但他又不讓我們抓到。他把我們當成了獵物,他在跟我們玩貓捉老鼠。我們是貓,他是老鼠?不,他是貓,我們是老鼠。他在暗處,我們在明處。他隨時可以出手,我們只能等他出手。那種感覺,像頭頂懸著一把刀,不知道什麼時候落下來。”
【積分+10,民警手記。當前積分4522點。】
老陳在材料裡記錄了當年警方的困境。沒有目擊證人。那個年代,家家戶戶沒有監控,巷子裡沒有路燈。兇手作案都在深夜,鄰居們早早就睡了。偶爾有人聽見“咚”的一聲,以為是貓踩翻了瓦盆,翻個身繼續睡。沒有人看見兇手的臉,沒有人聽見兇手的聲音。
沒有指紋。兇手戴了手套,現場每一個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都被擦拭過。技術員趴在地上,用放大鏡一寸一寸地找,什麼也沒找到。沒有足跡。院子裡是泥土,但兇手踩過的地方被仔細掃平了,像用掃帚掃過,又像用樹枝撥弄過。技術員趴在地上找了一整夜,只找到幾片落葉——落葉上也沒有腳印。
沒有作案動機。受害者之間沒有關聯,不是同事,不是親戚,不是朋友。他們的年齡、職務、家庭背景各不相同。唯一的共同點是——他們都是公檢法系統的。他們都是在保護別人的人。兇手恨的不是某個人,是某個群體。他恨的不是個體,是體制。
【積分+6,偵查困境。當前積分4528點。】
蘇炎把筆記本合上。窗外的陽光很好,小偉在井臺邊跟大毛玩,笑聲一陣一陣飄進來。他們不知道,幾十年前,有一個地方,警察不敢回家,法官不敢開燈,法警不敢走夜路。他們不知道,有人專門殺那些保護他們的人。他們不需要知道。
蘇炎翻開筆記本,寫下那行字——“他殺了人,還要留名字。他怕別人不知道。他怕被人忘記。他想要的名氣,比他殺的人還多。”他盯著這行字,又劃掉了。重新寫了一行——“他想要的名氣,是踩在屍體上的。他不配。”
【積分+5,蘇炎反思。當前積分4533點。】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