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梅姨的反偵察能力極強,常年不用真名、不辦理實名證件,同居多年的男友都從沒見過她的身份證。
她也不使用智慧手機、不佩戴顯眼首飾,避開所有需要實名登記的場所,常年偽裝成鄉下農婦、民間紅娘流竄各地,混跡人群裡毫無辨識度。
終於在2025年,警方依靠衰老版模擬畫像鎖定目標,2026年3月21日,代號梅姨的謝某某被正式抓獲逮捕,面對完整證據鏈,她對全部拐賣罪行供認不諱。】
百姓一片譁然,2016年就有畫像了,居然過了十年才把她抓到。
“這個梅姨也太能躲了!”
“明明姓謝,為了不暴露名字,不叫謝姨反而是叫梅姨。”
“幸好警方沒有放棄,終於把她抓了!”
“是啊,為了抓她,還把畫像也跟著畫成老年的樣子。”
“明明她也是女人,怎麼能做出買賣孩子這種事!”有人唾棄她,“也不想想要是自己的孩子被拐了自己該有多著急!”
“她都是人販子了,能有什麼同情心?說不定她第一個賣的就是自己的孩子。”
“那,那些被拐的孩子,能找回來嗎?”
人抓到了,孩子呢?
眾人一陣沉默,找回來,多大的一件難事啊,那麼小的孩子,過了這麼多年,長成什麼樣都不知道了。
【梅姨團伙有著一套完整的拐賣流水線,分工清晰,規避追查。
前端由張維平、周容平等人踩點作案,專門選擇外來務工人員聚集的出租屋片區,提前在受害人家附近租房,長期逗弄孩子獲取信任,再伺機入室搶奪、誘騙孩童。
中端由梅姨負責中轉藏匿,全程不參與現場拐騙,不留指紋、目擊證人。後端也是梅姨全權對接偏遠地區買家,敲定交易價格,每賣出一名孩子,從中抽取介紹費。】
“太可惡了!這一夥人!”
“還是得讓孩子多長一個心眼,以後有誰進村問路還是討水喝讓孩子先找大人。”
“還有人販子會拿著糖果、糕點、撥浪鼓或小泥人,在村口或集市上引誘孩童。這些人也要注意了。”
“還有廟會、燈節、渡口等擁擠場所,人販子會趁大人不注意的那一下,抱起孩子隱入人群。”
“還有團伙作案的,張老三就是在集市被人故意撞倒,另一人就抱走孩子了,還有第三人則裝作路人攔住了他的去路,等他掙脫,孩子早己被塞進棚車轉移。”
大家聚在一起討論著人販子的套路,多個防備之心。
嬴政:買賣同罪!明知道孩子是被拐的,不上報里正和官府,反而隱瞞,私自買下來,和人販子無異。
秦漢時期首接按“盜”罪論處,輕則罰他黥面和苦役,重則斬左趾。且實行鄰里連坐,知情不舉的鄰居同罪。
“陛下,”長孫無忌說道,“前朝都是買賣同罪,可是也許有的買家也不知曉孩子是否是被拐的。畢竟人販子也不全是面容可怖之輩,也有巧言令色的。”
房玄齡也跟著說:“陛下,臣覺得長孫大人說得也在理,要是有像梅姨這樣的人販子,說孩子是自己生的,活不下去才賣的情況可能也有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