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位這件事,讓對時表裡那些「無主條目」變得不一樣了。
許望舒重新看了一遍那三十一條無主條目。她發現一件規律:它們全都可以被填進同一個空位。
不是內容相同,是位置相同。就像每一條都指向一個本該有人簽名。卻始終空著的地方。
「它們不是沒有主人。」她說,「它們是等主人。」
「等誰?」林小滿問。
「等一個願意為自己那句負責的人。」
她提出一個新辦法:無主條目不刪,但可以被「認領」。任何人,不只是七城的記錄官,包括普通人,都可以到場認領一條,條件是必須說明自己為什麼認領。依據是什麼。將來如果錯了願意怎麼更正。
「為什麼還要留更正的話?」秦嵐問。
「因為今天認了,明天發現記錯,是常事。」許望舒說,「我們要的不是認對,是認了以後還敢回來改。」
認領不是簽名。
認領是可以被反悔的。
第一天沒人認領。
會場外有人在公開頻道上問:認領一條,萬一以後出事,是不是就變成我的責任了。
許望舒的回答被七城分別儲存:認領只宣告「當時我說過這句話」,不宣告「這句話永遠正確」。
第二天上午,羅絮認領了一條:十二年前那次留守令裡「視為各方同意」四個字。
她說:「我認這一條,不是因為是我寫的。是因為我當時在場,我看見它被寫上去,我沒有攔。」
有人問她為什麼現在要認。
羅絮說:「因為再沒有人認,它就要變成一件誰都做過。但誰都不在場的事。」
第二天下午,周衡認領了一條。
他認的是那句「周衡同意」。認領說明只有一行:這句話不是我說的話,但是它寫著我的名字,所以我認。
有人問這算不算認錯。
許望舒替他回答了:「認和自己無關,但寫著自己名字的話,本身就是一種關係。」
第三天,海城一位退休的潮汐觀測員認領了一條,關於那份被刪掉「疑似」二字的測量報告。
三天裡一共認領了九條。
剩下二十二條仍然空著,沒有人碰。
「會有人認嗎?」林小滿問。
「會。」許望舒說,「但可能不是這一代人。」
「那這一代人能做什麼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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