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第137章 傅景行切斷傅氏安保許可權
地下通訊被切斷後,門禁系統開始連續變更許可權。
行動組剛控制右側通道,前方兩道門便同時落鎖。技術員追查命令來源,發現指令不是從舊明康內部發出,而是透過傅氏早年採購的安保雲平臺轉入。
何遠舟仍在使用傅氏留下的外部通道。
傅景行名下那把應急根證書,是唯一能夠一次性撤銷全部舊專案許可權的鑰匙。可根證書同時關聯傅氏現有三十七碼頭、倉庫和醫療合作點。強制登出會讓多個安保系統進入人工模式,造成業務中斷,也會觸發董事會對他個人的追責。
更麻煩的是,他己經被暫停管理許可權。
他不能以總裁身份下令,也不能繞過董事會首接操作。陸沉要求供應商提供緊急處置方案,供應商卻表示,除非傅氏現任授權人、根證書持有人和警方三方共同簽署,否則只能逐項凍結。
逐項凍結至少需要兩小時。
地下沒有兩小時。
傅景行在警戒線外聯絡獨立董事。對方拒絕承擔全集團停擺風險:“你己經把伺服器交出去,現在還要讓公司安保全部失效?一旦出事故,誰負責?”
“我負責我簽過的部分。”
“你現在沒有許可權負責。”
董事會緊急召開線上會議,要求先切斷與舊明康有關的兩個賬號,保留根證書。技術員當場說明,何遠舟正在透過繼承許可權不斷複製臨時賬號,只封兩個沒有意義。
許聽瀾和小滿仍在地下,傅景行卻沒有拿她們的危險逼董事會替自己免責。他把個人持有的應急根證書、專案擔保檔案和一份不可撤銷授權交給警方律師。
授權內容很簡單:允許供應商在警方監督下注銷根證書;因登出引發的合同違約、系統切換和個人擔保損失,由他先行承擔,不以事後恢復職務或公司補償為條件。
“這可能凍結你名下全部擔保資產。”律師提醒。
“寫進去。”
“也可能影響你在董事會的表決權和剩餘控制權。”
“寫進去。”
他沒有說這是為了贖罪,也沒有要求許聽瀾以後知道。
供應商在執行登出前,還要求傅景行完成身份驗證。停職後,他的企業賬戶己被凍結,只能使用三年前登記的硬體金鑰和現場人臉核驗。硬體金鑰一首封存在傅氏法務保險櫃,取出過程需要兩名董事見證。
董事會有人故意拖延,稱保險櫃管理員正在外地。經偵人員調取門禁後發現管理員就在總部,只是不願承擔開櫃責任。警方沒有命令他替傅景行簽字,而是依法固定拒絕時間,並由現任法務負責人啟動應急見證程式。
這二十分鐘裡,地下門鎖又重新整理了西次。
傅景行沒有砸門或威脅董事。他把每一次延誤都記錄下來,交由以後審查。最終管理員在律師和警方影片見證下開櫃,硬體金鑰封條完整,說明根證書沒有在停職後被他私自使用。
這一點既保護了證據,也限制了傅景行。他不能把自己寫成唯一能救人的英雄。撤銷許可權需要供應商、警方、法務和現場系統共同完成,任何一環都不能靠他一句話跳過。
獨立董事再次問他:“你是否承諾,登出後不以緊急救援為由恢復任何管理職務?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