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前夫認屍那天,法醫是我》第151章 沈父賬本里的每一筆錢(2)

作者:星月長明·1個月前

藥理專家只給出謹慎意見:若實際劑量達到壓痕所示範圍,足以增加嚴重呼吸抑制風險;但因缺乏原始血樣和遺體,不能僅憑記錄確定死亡因果。

許聽瀾看著那份意見,沒有要求把“可能”改成“就是”。

母親的死不該再建立在一份被人期待的結論上。

賬本還記錄了顧清嵐死亡前一天的一筆“信”。警方最初以為是通訊費用,後來在沈家舊倉庫找到一箱退回信件。顧清嵐曾託護士給女兒寄信,沈懷德卻支付費用讓中間人統一攔下。

那些信大多沒有拆封。

許聽瀾沒有在證據室裡讀。

物證人員只從最上面一隻破損信封中看見半行外露的字:媽媽沒有不要你。因為正文己經暴露,他們先拍照固定,再用無酸紙覆蓋,不繼續展開。

許聽瀾站了很久,最後只問:“她寫信時清醒嗎?”

“從日期看,是停用試驗藥後的兩天空窗期。”

這不能證明母親每一句都準確,卻足以推翻沈懷德所謂“她到死都沒有正常表達”的說法。顧清嵐曾經知道女兒會被告知什麼,所以一次次寫下同一句解釋。

她只確認信封上的日期、退件章和母親筆跡,正文繼續封存,等案件程式允許後再由家屬決定是否開啟。

沈懷德接受訊問時,仍說自己只是簽了療養和火化檔案。

“她病了很多年,死了也是解脫。”

陸沉把賬目表推過去:“為什麼何遠舟在她死後收到資料歸檔尾款?”

“研究專案結算。”

“為什麼當天火化?”

“醫生說沒有必要折騰。”

“醫生是誰?”

沈懷德不回答。

他能把每一筆錢解釋成服務費、安置費和諮詢費,卻無法解釋為什麼所有“服務”都在幫助一個女人失去聲音、失去記錄,最後連遺體都沒有留下。

訊問中,沈懷德甚至反問:“我如果真想害她,為什麼還留賬?”

陸沉回答:“留賬不是良心,是你需要和別人結算。”

賬本里每一次付款後都有對勾。那些對勾說明他在確認任務完成:探視減少、病歷改寫、藥頁拿走、遺體火化。它們不是懺悔,只是生意結束後的核銷。

經偵人員繼續核驗時,在“終清”頁背面恢復出一行被刮掉的字。

**顧清嵐死亡資料,何助理簽收;原始藥頁交沈。**

“交沈”是誰,仍需鑑定。

可同一頁紙的纖維縫裡,夾著一小片藍色複寫紙。經比對,它與沈懷德私人保險櫃裡那份缺失藥頁的副本屬於同一批紙張。

原始藥頁沒有隨病歷銷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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