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前夫認屍那天,法醫是我》第156章 每個編號重新擁有姓名(2)

作者:星月長明·1個月前

“那為什麼要寫?”

“因為發生在誰身上,不能永遠只寫一個號碼。”

小滿想了想,把自己的作業本翻到姓名欄。她沒有再追問,只用橡皮把寫歪的名字擦掉,重新寫了一遍。

許聽瀾最後處理的是S-17。

身份對應欄裡己經寫著沈知意,職業檔案仍使用許聽瀾。兩個名字都是真實存在過的她,卻分別被不同的人拿來決定她應該是誰。

工作人員問,是否現在申請統一更名。

她搖頭:“先把錯誤記錄改清楚。名字的事,我自己決定。”

這項選擇被保留到後續程式。

她沒有因為編號恢復姓名,就立刻失去許聽瀾這些年活下來的身份;也不會為了證明沈知意沒有死,把後來的人生全部抹掉。

下午,第一批家屬收到正式狀態通知。

通知沒有寫“恭喜找到”,也沒有寫“確認遇害”。活著的人附後續保護和醫療安排,死亡事實明確的人進入遺體或骨灰核驗程式,仍失蹤的人繼續保留案件編號。

羅晴的家屬拿到的是“身份關聯己確認,具體去向仍在核查”。他們沒有得到一個漂亮結局,卻終於知道該等待哪一條程式,而不是繼續在傳言裡尋找。

葉安寧的親緣鑑定在傍晚完成。

姐姐簽署知情與探視檔案後,醫院更換了床頭身份資訊。舊的“無名女六號”卡沒有被扔掉,被作為身份錯置過程的一部分封存影印。

她握住妹妹的手,一遍遍叫名字。

葉安寧沒有醒。

但手指在第三次呼喚時,出現了極輕的一次屈曲。醫生提醒那可能只是反射,不能解釋成清醒回應。

姐姐點頭,仍沒有鬆手。

“反射也好。”她說,“她聽不聽得見,都該有人叫她。”

當天晚上,專案組更新身份恢復表。

二十七個編號中,十九人完成真實身份確認,西人確認安全但姓名繼續受保護,西人仍在追查。

身份恢復組還增加了申訴和複核入口。家屬對匹配結果有異議,可以申請複核;受害者認為原生家庭本身參與過傷害,可以要求隔離聯絡;姓名恢復後涉及財產、婚姻和監護糾紛的,轉入獨立法律援助,不由專案組替他們決定。

表格最右側新增一欄:本人意願。

這是明康所有舊錶格里從未出現過的東西。

他們曾經記錄劑量、反應、風險和結算,卻從不記錄這些人願不願意。

現在,每個姓名後面都必須有自己的選擇。

檢察機關同步完成新增事實審查。病歷偽造、非法限制、藥物管理、非公開轉運、證人威脅、證據轉移和多起死亡失蹤線索被分別列入處理意見。

不是所有責任都能塞進同一個罪名,也不是所有涉案人員都必須在同一案中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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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組案專知通方檢,點九上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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