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前夫認屍那天,法醫是我》第171章 小滿恢復正式身份(1)

作者:星月長明·1個月前

舊案糾正程式又持續推進了二十多天,小滿第一次坐在戶籍視窗前,自己認真選以後要用的名字。

她面前沒有樣本編號,也沒有“身份不詳兒童”的臨時表格。

工作人員準備了三套材料:出生資訊糾正、戶籍登記和醫療檔案並聯。每一套都先向沈知意和傅景行說明證明範圍,不把一份DNA報告當成所有問題的答案。

母女鑑定證明沈知意是生母,父女複核證明傅景行是生父;明康轉運記錄、救助登記和法院材料說明小滿為何長期沒有正常身份。孩子過去使用過的臨時編號和錯誤“被遺棄”記錄將被封存,不再作為入學、醫療或福利判斷依據。

真正需要重新確定的,是她以後跟誰生活、怎樣與父親接觸,以及姓名怎麼寫。

學校也派來一名兒童保護聯絡員。小滿過去的入學材料裡,監護聯絡人反覆更換,缺勤原因被寫成家庭原因,幾次創傷反應則被簡化為不合群。新的支援方案只保留老師真正需要知道的內容:她可能害怕封閉房間和突然停電,需要穩定接送人,任何媒體或陌生親屬不得在校內接觸。她的病歷和案件細節不會進入班級群,也不需要靠向同學公開身世換取照顧。

法院根據既有照護事實、孩子意願和專業評估,確認由沈知意首接撫養。傅景行承擔撫養費用、醫療和教育責任,探視按小滿能夠接受的節奏逐步進行,不得由傅家成員擅自接走,也不得把公開身份、財產或姓氏作為交換條件。

傅景行沒有爭奪首接撫養安排。

評估報告同時指出,孩子對他既有依戀也有恐懼,不能用一次親子活動判斷關係己經修復。最初三個月,見面安排在兒童支援中心,由小滿自己決定是否延長;傅景行不得臨時帶來秦曼雲、傅氏員工或媒體,也不得用禮物要求孩子稱呼。

他全部簽字。第一次會面結束時,小滿只和他一起拼了二十分鐘拼圖,沒有叫爸爸。工作人員問是否失望,他說有,但不會讓她負責。

他在確認書上簽字時,只要求增加一項:若小滿拒絕某次見面,不得把拒絕解釋成沈知意教唆,下一次安排由專業人員重新評估。

沈知意看了他一眼。

這句話不是補償,也不能抵消過去。但至少說明他終於明白,孩子的沉默和拒絕不該再被成年人翻譯成方便自己的意思。

輪到姓名時,工作人員問:“小滿是乳名。正式姓名由監護人申請,也建議聽取孩子本人的想法。”

傅景行把筆推到小滿面前。

“你選。”

小滿先寫了一個“傅”,又擦掉;寫了一個“沈”,停了一會兒。她抬頭問:“跟媽媽姓,會不會就不是爸爸的女兒?”

傅景行喉結動了一下。

“不會。”他說,“親子關係不靠姓證明。”

“那跟爸爸姓,會不會有人又來搶我?”

“也不會。”沈知意回答,“誰都不能因為一個姓把你帶走。”

小滿低下頭,重新寫。

她寫得很慢,中途問工作人員,正式名字以後能不能改。對方告訴她,名字不是一次選擇就永遠不能動;等她長大,仍可以依法表達自己的意願。她這才放心,像終於知道今天不是另一份替她決定一生的表格。

工作人員把草稿留給她檢查,首到她自己說可以列印,才按下確認鍵。

**沈小滿。**

她說:“小滿不是他們給我的編號,是周阿姨叫我的。沈是媽媽現在的名字。我想這樣叫。”

傅景行在未成年子女姓氏確認書上籤下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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