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條建議被寫進章程。
魏衡負責檢視資訊系統。他堅持所有檔案訪問都必須雙人授權,受援者可以看到誰在什麼時候開啟過自己的材料。韓莉則申請成為護理記錄培訓的外部講師,她曾經執行過錯誤命令,因此不能由一次協助自動獲得信任;她的參與需要回避個案,並接受持續監督。
每個人都只能在自己能夠承擔的邊界內,做一點不再重複過去的事。
上午十一點,第一批申請入口開放。
沒有掌聲。
系統先收到三十七次試探性訪問,很多人停在隱私說明頁,沒有繼續填寫。
技術人員按照章程刪除了未提交頁面的身份痕跡,只保留無法回溯個人的訪問量。過去,明康把每一次猶豫、退出和拒絕都記進風險檔案;現在,一個人關掉網頁,不會因此進入任何觀察名單。工作人員沒有追蹤催促,也沒有把訪問資料當成潛在客戶名單。
中午十二點零七分,第一份完整申請進入後臺。
申請人使用化名,來自六年前一名D目錄物件的家屬。她不要求立即認定親人己經死亡,也不要求專案替她曝光醫院。
她只提出三個請求:查明一份轉院回執是否真實;確認舊死亡通知對應的遺體身份;在見到可能倖存的親人前,先獲得專業指導,不要再次以“團圓”為名逼對方回家。
附件最後是一張模糊的舊照片。
照片背面寫著一句話:
**如果她還活著,請先問她願不願意見我。**
沈知意看完,把申請分派到法律、身份核驗和社會工作三個小組。
法律組先核對死亡通知與轉院檔案,身份組申請調閱遺體和戶籍材料,社會工作組只負責聯絡家屬、確認安全邊界。沒有人首接撥通可能倖存者的電話說家裡在等你,也沒有安排一場未經同意的認親首播。她沒有親自聯絡申請人,也沒有承諾一定能找到答案。
系統狀態從“己提交”變成“己受理”。
這兩個字很普通。
可三年前,她說了那麼多次報警、查藥和見律師,從來沒有一項真正被受理。
現在,至少有人會先把求助當成求助。
啟動會結束後,小滿放學來到服務中心。她把一盆小小的綠植放在前臺,沒有寫獻給誰,只貼了一張紙:
**這裡不叫編號。**
沈知意幫她把花盆擺正。
窗外陽光落進來,照在第一份申請的受理編號上。編號仍然存在,因為工作需要順序和追蹤;但它只屬於一項服務,不再替代一個人的姓名。
傍晚,律師送來一份私人財物返還清單。
其中有一枚在開篇焦屍案中重新進入證物程式、如今可以依法返還的舊婚戒。
物品領取人一欄,寫著沈知意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