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棍砸在盾牌表面,發出一聲刺耳的脆響。反作用力震得黃毛雙手發麻,虎口開裂,棒球棍脫手飛出,砸在牆角。
陸明藉著盾牌的掩護後退半步,卸掉衝擊力。右手從後腰摸出一個紅色的金屬罐。
防熊辣椒噴霧。有效噴射距離三米。
他按下噴頭。
一團高濃度的橘紅色霧氣呈扇形噴出,罩住黃毛的面部。
“啊——”
黃毛捂住眼睛,爆發出殺豬般的慘叫,首挺挺地倒在地上來回打滾。兩個馬仔見狀,連連後退,捂著鼻子往門外跑。
陸明把盾牌靠在牆上,防熊噴霧放在桌上。
他拿出手機,撥打110。
“城南二巷45號,有人持械入室搶劫。”
結束通話電話,他開啟監控APP,把剛才的錄影檔案匯出,上傳至警方報警平臺。
沒過多久,兩輛警車停在巷口。
三名警察衝進屋。黃毛還在地上打滾,眼淚鼻涕糊了一臉。
帶隊的警察看了一眼現場,讓人把黃毛銬起來。
“誰報的警?”
陸明遞上手機,點開影片。畫面裡,黃毛踹門入室,索要五萬塊,隨後揮舞棒球棍砸向陸明頭部。整個過程清晰連貫,聲音毫無遺漏。
警察看完影片,又檢查了靠在牆上的防暴盾牌和桌上的防熊噴霧。
“你這東西哪來的?”
“合法防身器材。”陸明回答。
警察看著地上的黃毛,確認除了眼部紅腫和麵部刺激外,沒有實質性重傷。
面對持械入室、以暴力手段索要財物並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,使用非致命性防衛器械進行反擊,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條的正當防衛條款。
警察拿出對講機呼叫增援。
黃毛被兩個警察架起來,半拖半拽地往外走。
“你涉嫌入室搶劫、尋釁滋事,現在依法對你進行傳喚。”警察的聲音在樓道里迴盪。
警燈閃爍。
陸明站在破敗的門框前,看著警車駛出城中村。
巷口一根電線杆的陰影裡,刀哥叼著煙,注視著遠去的警車尾燈。菸頭的火光在昏暗中忽明忽暗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