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信了。
第二次是我從他西裝口袋裡翻出酒店房卡。
他沉默了很久,說:“那是應酬用的,你要是不信我可以把卡剪了。”
我又信了。
第三次到第七次,他連解釋都懶得編了,只是每次被抓到之後就會病倒一場,咳嗽,發燒,胃痙攣,嚴重的時候還吐血。
我一邊恨他,一邊又被他這副快死了的樣子牽著走。
躁鬱症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的。
第八次,也就是半年前那次。
我拿著床照衝進他們的房間,沈鶴川看著我手裡的刀,看著我抵在自己脖子上的刀刃,眼神里沒有恐懼。
只有一種很複雜的東西。
現在回想起來,那大概是權衡。
他在算,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才能讓我徹底安靜下來。
然後他做了那個決定。
一刀下去,血濺了我滿身。
他蒼白著臉笑,說安安,我廢了自己,你信我了吧。
我當然信了。
我把他從鬼門關拉回來,伺候他吃喝拉撒,變賣所有家產替他擦屁股,半年沒睡過一個囫圇覺。
而他用這半年的時間,把林知棠悄無聲息地送出了國。
養著她,養著那個孩子。
用的是我變賣嫁妝填進去的錢。
車停在家門口,沈鶴川“醒”了。
“到了?”他揉了揉眼睛,衝我笑,“安安,今晚想吃什麼?我來點外賣,別讓你再忙了。”
“紅燒排骨。”我說。
“好。”
我推著他進門的時候,手機收到一條陌生號碼的訊息。
一張照片。
照片裡是一個嬰兒,皺巴巴的,被粉色的襁褓裹著,眉眼間隱約能看出沈鶴川的影子。
附帶一行字:嫂子,念慈長得像不像他爸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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