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婉秋接過那份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,沒有看內容,只是用食指和拇指捏著紙角,對著日光看了看。
陽光穿透紙背,把上面的紅章照得像一滴稀釋的血。
“五萬。”她念出這個數字,語調沒有任何起伏,然後轉頭看向劉能,“劉局,一個基層中醫診所,變更執業地點未報備,按條例最高罰多少?”
劉能的喉嚨發乾。
他當局長八年,第一次在這種場合感到如此刺骨的寒意。
他偷偷瞥了一眼沈硯,又瞥了一眼面如死灰的馬濤,忽然全明白了。
“按……按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》第西十西條,未取得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擅自執業的,責令停止執業活動,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、器械,並可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……”劉能的聲音越說越小,最後幾個字幾乎吞進了肚子裡,“變更地點未報備,一般……一般限期整改,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……”
林婉秋把那份告知書輕輕遞迴給馬濤。
馬濤的手在抖,紙頁在他指尖發出簌簌的響動。
“馬所長,”林婉秋開口,聲音依然平淡,但每個字都像釘子敲進木頭,“你罰五萬,依據的是哪一條?”
“我……我……”馬濤的嘴唇哆嗦著,執法記錄儀在胸前晃盪,紅燈還在一閃一閃,像一隻嘲弄的眼睛,“林廳長,我……我不知道沈……沈顧問是廳裡的人……”
這句話一齣口,臺階下所有人都變了臉色。
劉能閉上了眼睛。
他知道,馬濤完了。
在體制內,“不知道”三個字是最致命的辯護,意味著你執法不看物件,意味著你的權力是盲目的、任性的、不受控的。
而林婉秋最恨的,就是不受控的權力。
“廳裡的人?”林婉秋忽然笑了,那笑容從眼角眉梢漾開,像一層薄冰浮在水面上,“馬所長,你扣的是鶴年堂的證,罰的是沈硯的款。這跟他是廳裡的人,還是街上賣菜的,有什麼關係?”
她轉過身,背對著馬濤,目光投向院子外那排梧桐樹:“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。你昨天能罰他五萬,明天就能罰我五十萬。這是好事,說明我們基層執法者有魄力,不畏權貴。”
這話像蜜,也是砒霜。
馬濤的雙腿開始發軟,皮靴裡的襪子己經被冷汗浸透。
他忽然想起昨天沈硯說的那句話,“證怎麼被扣走的,過不了兩天,還得怎麼送回來。”
當時他以為是虛張聲勢。
現在他才知道,那是判詞。
“林廳長……”馬濤往前踉蹌了半步,手裡的案卷“啪”地掉在地上,他顧不上撿,雙手在空中胡亂比劃著,“我……我工作有失誤,執法尺度把握不準,我……我立刻整改!立刻把證件送還!那五萬罰款……不,罰款取消!我親自去鶴年堂道歉!我……”
“馬濤!”劉能一聲暴喝,臉漲成了豬肝色,“你胡說什麼!執法文書己經下了,是你說取消就取消的?!你還有沒有組織紀律!有沒有法律意識!”
這是劉能在救他。
也是在自救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