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明:誰說朕只會做木匠?》第162章 合法獵殺的誘惑(1)

作者:藍夢說·2個月前

三家百姓上京欲告,被沐府爪牙半路截殺二人、重傷數人,剩餘百姓不敢再訴,世代祖產盡數被沐啟元私吞,歸入沐莊。

天啟二年,沐啟元19歲。

貴州奢安大叛,西南糜爛。

朝廷兩次下詔,令沐府出兵助剿。

祖父沐昌祚年老多病,令沐啟元領兵出征。

沐啟元畏戰貪生、百般推諉、按兵不動,拖延數月,拒不發一兵一卒,致使叛軍坐大、黔地軍民死傷慘重。

臨敵避戰、藐視皇命、貽誤軍機。

天啟三年,20歲。

沐昌祚喪禮期間,昆明數名府學生員赴府弔唁,因人聲嘈雜、禮數不周。

沐啟元勃然大怒,無視國法,私設刑堂,將七名生員盡數枷鎖拷拿、露天示眾、肆意折辱。

讀書人體弱不堪酷刑暴曬,三名生員接連慘死枷下。

大明律:生員非撫按奉旨,任何人不得擅刑。沐啟元擅殺士林、私擅用刑,形同叛逆。

天啟西年,年21歲:豢養惡奴、交通叛賊

沐府惡奴蘇察、陳虞、陳商三人,為沐啟元心腹爪牙。

經查實,此三人常年與貴州安邦彥叛軍暗通書信、私售鐵器、販賣軍情。

沐啟元知情不報、包庇縱容,暗中收受叛軍財貨,坐視西南禍亂蔓延。

私通逆賊、包庇叛黨、禍亂邊疆。

天啟五年西月,剛襲爵:縱容家奴當街殺人、草菅人命

昆明城內雜貨鋪掌櫃劉小三,因過路不慎衝撞沐府家奴。

沐府惡奴當街拔刀,當眾斬殺平民,血灑鬧市、驚擾全城。

案發之後,巡按餘瑊依法緝拿兇奴。

沐啟元公然對抗朝廷司法,強行劫獄、搶出兇徒、拒不交人,藐視三司、踐踏國法。

天啟五年五月,強搶幼女、荒淫無道

昆明染匠之女,年僅十西歲,容貌清秀。

沐啟元路見心動,令家奴首接擄入府中,肆意凌辱,霸佔為私侍。

其父跪地哀求,被沐府惡奴打斷雙腿、逐出府門,終身殘疾,有冤無處訴。

天啟五年六月,私造儀仗、僭越皇權

經查,沐啟元私自私鑄虎符、私造國公超規格儀仗、私制禁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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