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讓他們仨出贍養費,咱得讓他們仨出的起,正好在合理的範圍內。咱總不能獅子大開口,逼著孩子們去偷去搶吧?”
張律師還找了王桂平來勸,總算把王桂蘭勸鬆動。
“那行,既然你們都說到這份上,不要他們一個月出五百,他們仨每個人每個月給我一百。”
五百是天文數字,一百他們就能給的起嗎?
張律師知道王桂蘭能鬆口,己經是最大的進步,就停止了勸說。她本來的意思,想讓王桂蘭再降降,畢竟王桂蘭在村裡也消費不了多少,她覺得王桂蘭要錢,純粹是賭氣。
張律師的意思,等到調解時,她再勸勸,三個人每個月一人給五十,王桂蘭吃穿不愁,這就是最好的結局。
張律師又專門走訪了興旺二旺三旺,把自己的意思說了,她雖然是受王桂蘭所託,但她的本意是讓王桂蘭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。並且這是親媽和兒子之間的糾紛,能不傷親情還是不傷親情。
到了法院調解時間。
法官把王桂蘭和三個兒子召集到法院調解室。
張律師把王桂蘭的要求重複了一遍。
三旺第一個開口:“我一個月一百七十八,你讓我一個月給一百,剩七十八我還過不過?我是不是得喝西北風去?我媳婦懷孕了,馬上我要養孩子,我去偷嗎?”
興旺不回應法院和張律師,而是看著王桂蘭。自從王桂蘭把他們告了後,興旺就沒再回過老院,他怎麼也想不通他媽為什麼成了這樣。
“媽,你要那麼多錢幹啥?少你吃了還是少你穿了?哪回你要錢沒給你?”
王桂蘭繃著個臉,手在口袋裡死死捏住農藥瓶。
“張律師己經勸我了,我己經鬆口,不要一個月五百,一個月一百,不能再少。”
三旺氣急,嚯的站起來:“我沒錢!我把工作辭了,回家伺候你。行了吧?”
王桂蘭翻翻眼皮冷笑:“你沒錢,喬引娣有,只要你開口,喬引娣有多少給你多少。別以為我不知道,你結婚她一口氣出五千,還有你媳婦,也是吃皇糧的,哼——我沒問你要一千,己經是好的。”
三旺氣的,差點爆粗口。
法官和張律師出去商量了半天,倆人再進來後,法官說出了一個折中方案:三個兒子每個月各出五十塊,一年西季各給一套衣裳,生病住院費用均攤。
三旺點頭,興旺想了想也點了頭,二旺沒出聲,法官當他默認了。
但到了最後一條——三個兒媳輪流到王桂蘭家伺候,一輪一個月。
又卡住了。
王桂蘭的意思,她就住在自己的家,三個兒媳婦,一輪一個月,來給她做飯洗衣服掃地擦桌等等。
但張律師瞭解到的情況,根本不可能。吳淑琴不會伺候王桂蘭,劉秀秀快生了,周小燕在城裡上班,哪一個都不可能和王桂蘭住在一起伺候她。
王桂蘭見三個兒子都不同意讓仨兒媳婦來家裡伺候,馬上變臉。
“行,不伺候是吧,那回家我就喝藥,我就死給你們看。”








